加入日期: | 2022.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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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2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年试采技术服务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年试采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 ZY**-XJT**-FK***-**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 |
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2022-2024年试采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 ZY22-XJT17-FK134-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基本概况
博孜大北区块部分新完钻探评价井转试采后、老区单井见水后因地面计量流程不完善造成无法准确录取油气水产量,故需要进行试采技术服务开展油气水产量资料录取提高工作效率,需使用撬装式油气水产量资料录取工艺设备开展试采技术服务,既满足资料录取需求,又可降低费用,实现提质增效。
2.2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博大油气开发部2022-2024年试采技术服务。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涉及博大油气开发部所管辖的油、气、水井撬装式油气水产量资料录取工艺设备试采技术服务。
2.5 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撬装式油气水产量资料录取工艺设备开展试采技术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作业时间、耐压等级等);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3.3技术装备要求:
3.3.1撬装式油气水产量资料录取工艺设备可实现气液混输及分输两种录取方式,拥有可实现混输、分输的计量撬至少各有1套设备。
3.3.2撬装式油气水产量资料录取工艺设备耐压等级为16MPa及以上,气相录取有效范围0-100万方/天,液相录取有效范围0-200吨/天。
3.3.3撬装式油气水产量资料录取工艺设备必须具备在线监测系统、远传自控、实现无人值守功能,且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实现液气产量自动录取(不采用人工录取,能远程监测现场设备的压力、温度、瞬时气产量、瞬时液产量等)。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必须包含耐压等级、气相、液相录取有效范围);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3)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
3.4人员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队长至少1人,要求具有现场工作经验最少一年;安装维护人员至少6人,其中至少有2名人员持有低压电工操作证;至少有2名人员持有压力容器证。所有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3.4.2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须按《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和资格证书扫描件(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经历);
②投标人为相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5月);
③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④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19-2021)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7月22日08:00至2022年07月2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赵晓叶,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在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电 话:0996-2174074
电 话:wuzhongyin@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