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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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1 |
招标代理: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雅园项目已由 **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以关于核准盛雅园项目的批复(泰高新审批[****]*****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42003270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雅园项目已由 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以关于核准盛雅园项目的批复(泰高新审批[2020]210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盛雅园亮化及路灯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仲野路南侧、海陵路西侧 2.2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65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9435.0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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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且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扣除暂列金额),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2)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3)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5)其他 ①√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②√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③√ 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7月 21日0 时 0分至 2022年 7月 26日0 时 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8月 1日9 时 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华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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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盛雅园亮化及路灯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版.pdf |
2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3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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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