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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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2 |
招标业主: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
招标代理: |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附属**医院**分院委托,对**医院**分院影像容灾存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关键词: | 医院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委托,对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影像容灾存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投标磋商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影像容灾存储采购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X2022-07-11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影像容灾存储采购项目一项(详见磋商文件)
4、交付地址:***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6、采购预算金额:49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2-07-22至2022-07-28(除双休、国定假日外)。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核对,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有效营业执照;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4)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截图。
注: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现因疫情原因,如不方便到现场验证审核获取磋商文件材料的报名单位可以采取快递的方式(快递在寄送过程中如有遗失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审核验证,验证通过后代理单位以邮件的方式发放报名登记表,并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回传后再发放磋商文件,逾期则不予办理,快递寄出后请务必电话告知代理单位,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2年08月02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磋商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地址:***
邮编:202150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02150
联系人***
电话:***
邮箱:shenxc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