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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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展厅装饰项目(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项目内容: (*)工程地点:**高速集团一楼***室(约***平米)。 (*)工程范围:展厅装饰项目。 (*)计划工期:**天。(包括深化设计时间。每延迟一天罚款*万元整) 二、上限价: *******元。 三、比选方式:经评审的 |
一、项目内容:
(1)工程地点:重庆高速集团一楼113室(约180平米)。
(2)工程范围:展厅装饰项目。
(3)计划工期:50天。(包括深化设计时间。每延迟一天罚款2万元整)
二、上限价: 1149921元。
三、比选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四、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展厅装饰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展厅装饰项目(第二次),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展厅装饰项目。
1.1 项目地点:重庆高速集团一楼113室(约180平米)。
1.2 施工工期:50天。(包括深化设计时间。每延迟一天罚款2万元整)
1.3 招标范围:重庆高速集团一楼约180平米的装修(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计算工程量。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1.5支付方式:完成此展厅装修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过后支付5%。
3.3 比选申请人需自行聘请合格的深化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以达到比选人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展览服务等。
(注:比选申请单位须提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3、信誉要求:
(1)企业存续期在行业内无不良信誉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承诺格式自理)
(2)在交通运输部和重庆市交通局发布的最新一期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承诺格式自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比选申请人近三年来(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例展厅装饰业绩且金额不得少于85万元。
三、比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1、报价说明
(1)本次竞标总限价为人民币:1149921元整(大写:壹佰壹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壹元整))。其中深化设计费为固定值10万元整。
注:1、比选申请人的竞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2、比选申请人所用材料必须得到比选人认可,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付款。
备注:此价格为包干价,比选人不进行价格调整。
2、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①报价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③比选申请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资料;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比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鲜公章)
3、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比选申请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并装订成册。
四、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计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等时,则以单个项目业绩金额最大的比选申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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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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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了项目名称、工期、项目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且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6)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可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以上各项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竞标处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 |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2.3 |
评标结果 |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选取相应的数量。 |
备注:拆除后残值归业主所有,申请比选人须自行安排场地保管。
五、比选须知
(一)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19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PMS/)和重庆高速集团官网上发布比选公告。该项目的设计方案文件请至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112.35.165.219:8088/PMS/)和重庆高速集团官网上下载。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三)竞争性比选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海王星科技大厦D区5楼。
(四)竞争性比选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 7月20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本项目的竞标保证金为20000元整。比选申请单位需在2022年7月19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需备注项目全称)交到比选人指定账户(比选人账户见下)。比选结果公布后,比选申请单位向比选人提交退保证金申请及财务收据,比选人在收到退保证金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竞标保证金。
(六)此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否则做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比选申请人的中标报价如果低于此项目上限价的85%,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低于上限价85%差值3倍的低价保证金,否则做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比选人账户:
名 称: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001032028211147
地址、电话:***
开户行、账号:重庆银行上清寺支行 220102029000401017
(七)密封要求:
按要求制作的比选响应文件,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以下信息:
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展厅装饰项目(第二次)
在2022年 7月 20 日上午10:00时前不得开启
比选人:重庆高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