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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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4 |
招标代理: |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心医院的****心医院公卫临床中心工作人员闭环隔离管理区宿舍改造装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心医院公卫临床中心工作人员闭环隔离管理区宿舍改造装饰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X |
关键词: | 宿舍 医院 |
湘潭市中心医院 的 湘潭市中心医院公卫临床中心工作人员闭环隔离管理区宿舍改造装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中心医院公卫临床中心工作人员闭环隔离管理区宿舍改造装饰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XTLWS-2022-0401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整包/B011/居住用房施工 |
详见磋商采购需求 |
1项 |
2620869.73元 |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执行。 4、付款方式:本项目开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待项目完工并通过湘潭市中心医院、设计院验收合格后经湘潭市中心医院同意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经第三方审计或财政评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若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则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
17076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
2.3拟任技术负责人***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2.6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各单位从2022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2年8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 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银行转账:
①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②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1.2.3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4)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湘潭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肖主任
电 话:0731-58214990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银河 朱著
电 话:0731-58399779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