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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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9 |
招标代理: | 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第四师**团****年大*政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 项目名称:第四师**团****年大*政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犁 |
项目概况
第四师67团2022年大市政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2022-218
项目名称:第四师67团2022年大市政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5762
最高限价(元):2205762
采购需求:
1、道路清扫保洁(人行道+公共道路保洁、清雪);
2、城镇绿化、绿化带草坪及城镇景观树;
3、垃圾清运、城镇美化绿植补植;
4、城镇路灯+公园照明维修及电费;
5、公厕管理;
6、城镇供排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四师67团2022年大市政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0576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道路清扫保洁(人行道+公共道路保洁、清雪);2、城镇绿化、绿化带草坪及城镇景观树;3、垃圾清运、城镇美化绿植补植;4、城镇路灯+公园照明维修及电费;5、公厕管理;6、城镇供排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园街九号花城设计院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七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第四师六十七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