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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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7 |
招标业主: | 上海商学院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上商采购第***号(****年实验实训中心核心网络设备维保)比选 一、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实验实训中心核心网络设备维保 *. 服务内容:实验实训中心网络设备一年维保服务 *. 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 服务地点:实训楼** |
关键词: | 网络设备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2年实验实训中心核心网络设备维保 2. 服务内容:实验实训中心网络设备一年维保服务 3. 服务期限:2022年08月11日-2023年08月10日 4. 服务地点:实训楼214 5.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5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完成相关服务的行业资质、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内容; 公司须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团队,服务团队成员具有服务对象产品方面相关的资质认证,有同类型案例业绩。 需购买维保服务设备清单如下:
服务要求 1) 服务商在维保期内提供7*24*365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并对维保设备提供不计次数的免费配置变更服务;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服务商在接到报修后15分钟内,采用电话、远程连接等方式登录设备进行查看,如判断为电话、远程连接等方式无法解决,应在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处理来保证实训中心核心网络的正常运行(处理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维修、备用设备更换以及其他技术手段)。 2) 服务商每月对2套设备提供一次远程巡检服务,制作巡检单并提交 。 3) 设备生产厂家在维保期内提供7*24*365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a) 针对防火墙,设备生产厂家提供一年基本硬件保修(含一年应用识别库升级和基本软件升级维护服务;硬件故障返厂维修,5个工作日修复),保修起止日期可通过设备生产厂家400电话查询。 b) 针对核心交换机,设备生产厂家提供一年保修服务和现场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服务时效为5x9xNBD(周一至周五, 09:00~18:00,下一工作日到达),保修起止日期可通过设备生产厂家官网查询。 2.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预付款额为合同总价的100%。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增值税发票信息支付全额款项。 3. 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在维护期内,至少组织一次设备及系统使用维护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教材。同时有义务在维护期内为校方提供有关计算机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需承担保密义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公司员工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掌握的任何有关上海商学院的机密或专有信息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人。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7月27 日 上午10点(投标代表需到场,请按报备要求,提前一天报备入校,报备联系郁老师)。防疫要求:校外人员非高中低风险地区可以进校,因工作需要进校需学校批准同意,对校外人员申请审批入校需72小时核酸,如进校时核酸报告已超过24小时,在校门口需抗原检测阴性后才能入校,进校当天按批准短信提示信息提前准备进校。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 年 7月21 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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