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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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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0 标签: 青海省招标 食品招标 监狱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0
截止日期:2022.08.11
招标代理: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青海省
内 容:**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三 **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
关键词: 食品 监狱
 
招标公告正文

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三

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青海省长宁监狱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长宁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长宁监狱

        (2)规模: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一(清真肉类);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二(非清真肉类);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三(蔬菜类、豆类制品、蛋等);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四(调料类)。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8029001003

标段名称: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 标段三

服务期 :一年

招标范围:青海省长宁监狱罪犯副食品采购(含职工食堂))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标段三(蔬菜类、豆类制品、蛋等物资)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38029001003(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07月21日0:00时至2022年07月25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八(地址:***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长宁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长宁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双新路600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38层13808B室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0971-5112968

传    真:

传    真:

2022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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