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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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考试辅助考试员劳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机动车驾驶考试辅助考试员劳务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机动车驾驶考试辅助考试员劳务服务 拟采购 |
关键词: | 机动车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 乐清市机动车驾驶考试辅助考试员劳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6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乐清市机动车驾驶考试辅助考试员劳务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76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公通字[2016]31号),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所需乐清市机动车驾驶考试辅助考试员以购买劳务服务形式进行采购。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社会辅助考试人员不得由驾校教练员、考场人员担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供本项服务的单位需建立辅助考试员库,成员库中成员不少于40人,以满足每天随机抽取13名辅助考试员需要。经了解,乐清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乐清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具有相应的辅助考试员库并满足本项目使用需求。建议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乐清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由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乐清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7月20日 至 2022年07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乐清市宁康东路2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7-57571325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