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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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0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BG*-******-****年**管理中心温丽段、**段、**段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本项目定点维修服务是对**省交通投 |
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
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
二、项目情况 |
|
1.项目名称 |
BG6-202201-2022年温州管理中心温丽段、永嘉段、泰顺段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 |
49.72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本项目定点维修服务是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管理中心温丽段、永嘉段、泰顺段使用车辆的维修保养;采购范围是对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所属 14 辆小型车辆、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所属的 19 辆小型车辆、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所属的18辆小型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和小修、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所需的材料价格、工时费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服务期限1年。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2022年2月22日,温州管理中心泰顺段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因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第一次流标,2022年3月2日,温州管理中心温丽段、永嘉段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因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第一次流标;2022年5月21日,温州管理中心温丽段、永嘉段、泰顺段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因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两家第二次流标。根据关于印发《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的通知(浙高运〔2022〕20 号)第40条第四点:对于已经二次流标的询比采购项目,在通过集体讨论决策(区域项目应通过区域总办会集体讨论决策,公司总部项目应用签呈形式审批至业务分管副总经理)后,可改为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名称(温丽段):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欣星汽车快修店;地址:***
2.供应商名称(永嘉段):永嘉县岩坦镇永恒汽车修理厂;地址:***
3.供应商名称(泰顺段):泰顺县唐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五、公示期限: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六、监督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址:***
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联系人***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