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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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9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徐东埭村停车场附属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徐东埭村股份经济**社,招标人为********镇徐东埭村股份经济**社,招标代理人为**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停车场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徐东埭村停车场附属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徐东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徐东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徐东埭村
项目规模:/
招标控制价:481933元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徐东埭村停车场的路面浇筑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4 拟派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数量要求: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如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鄞州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上述(1)、(2)中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徐东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徐东埭村
联 系 人***
名 称: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8、备注
8.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鄞州区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视情况采用在线微直播形式,所有投标人可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