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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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8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信息公开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 ***望春街道水岸心境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及创建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NBHSWT*** 采购人: 名称:******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望春街道办事处民通街**号***室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 |
关键词: | 设计 街 |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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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望春街道水岸心境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及创建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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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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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NBHSWT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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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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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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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华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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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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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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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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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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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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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2022-07-19 14:48:17,领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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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8-08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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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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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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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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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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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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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曙区望春街道水岸心境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及创建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BHSWT191
项目名称:海曙区望春街道水岸心境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及创建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望春街道水岸心境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及创建咨询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水岸心境未来社区实施方案编制、方案设计(含优化)、实施单元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与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创建过程咨询服务;“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省级未来社区验收为止,详见时间进度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4)(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落实政策:
2.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单位负责人***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5.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须在2022年8月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到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收件人:王佳 联系方式***
5.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6.1现场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收发。
6.3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有关疫情相关事项自动废除。
7.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