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19 |
---|---|
截止日期: | 2022.07.22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镇刘门村沟道河提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ZZ-****-***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镇刘门村沟道河提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水利 联系人 杨婷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庄浪县永宁镇刘门村沟道河提治理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7-20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7-22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庄浪县永宁镇刘门村沟道河提治理工程001 | GSZZ-2022-002 | 工程-施工 | 821120.4(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永宁镇刘门村沟道河提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永宁镇刘门村沟道河提治理工程已由庄浪县水务局以庄水字〔2022〕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若干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永宁镇刘门村沟道河提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庄浪县永宁镇刘门村四社。
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600m,右岸新建堤防589m。 采用C20砼现浇贴坡式结构,护坡垂直高度为3.3~4.2m,迎水面边坡为1:1.5, 背水面边坡为1:1.25,顶宽0.5m,顶部厚0.15m,底部厚0.2m;护脚采用C20混凝土浇筑,基座寬0.5m,垂直高度为0.5m,基础埋深1.5m.每10m设一道20mm厚的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伸缩缝。沿护坡设φ 300mm波纹管,排水管间排距2.5m, 梅花形布置,管头包裹反滤料及复合土工布。
3. 项目概算总投资:82.11204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期:2022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24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7)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公告发出之日起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借用和挂靠资格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2年07月20日00时至2022年07月22日17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竞价时间:本次竞价时间为2022年07月22日17时00分.
2.评标系统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3.本次竞价完成后,所有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投标登记时填报清楚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永宁镇街道
联系人***
电 话:1808248847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工商联大厦七楼
联系人***
电 话:1880933616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