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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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9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 |
关键词: | 银行 |
本招标项目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0623-2285N3109057
2.2 项目地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辖内指定营业网点
2.4 服务期限:3年,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采购预算:50万元/年,3年共计150万元(含税)。投标人每年的含税报价不允许超过50万元/年。同时,供应商需承诺,每年费用在50万元以内(含税)按照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投标单价*实际业务数量),如费用超过50万元/年,则按50万元/年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
3.5 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6 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按实际时间提供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9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4楼1413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3室)持以下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税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7)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外还需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9日14:00时,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开标大厅(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
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30000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