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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派出所智能化专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15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15
截止日期:2022.08.02
招标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项目概况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派出所智能化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H****-**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派出所智能化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H2022-14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派出所智能化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6.919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919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派出所智能化专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22-14;采购计划文号:JLCG[2022]91号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派出所智能化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3.谈判采购内容:液晶拼接显示单元19个、高清视频解码器1台、室外枪式摄像机5台、全景摄像机35台、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监控硬盘8块、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1套等一批。具体配备明细及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玖仟壹佰玖拾玖元整(¥1,469,199.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6.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

7.报名资料(须在“政采云”上传):

7.1响应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响应谈判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

7.3响应谈判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4响应谈判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5响应谈判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7响应谈判供应商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谈判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方式:采取“政采云”网上报名、网上审查。

响应谈判供应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在“附件”处上传

2.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2日(节假日除外;11:30~13:0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投标人自行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

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8月2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

3.谈判响应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响应谈判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客户端”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填写响应谈判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

5.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参加投标。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锦竹东路17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网    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15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供货能力;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6.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政采云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www.zcygov.cn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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