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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15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15
截止日期:2022.08.08
招标代理: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第三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
关键词: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第三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97
项目名称:2022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第三方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176,000.00
最高限价(元):21,176,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资金预算及周期

资金预算:2117.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周期为一年

二、厨余垃圾督导服务:在皇姑区282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中按每300户至500户设立一处厨余垃圾收集点(分类驿站),委派815名厨余督导人员,为居民提供厨余垃圾督导服务。督导服务补贴由运营企业负责,并为员工缴纳雇主险。(自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限为一年)

厨余垃圾督导服务:在皇姑区31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中按每300户至500户设立一处厨余垃圾收集点(分类驿站),委派101名厨余督导人员,为居民提供厨余垃圾督导服务,督导服务补贴由运营企业负责,并为员工缴纳雇主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月)。

具体详见小区明细见服务范围及内容

皇姑区参与沈阳市垃圾分类考核排名奖补政策:

(1)皇姑区考核制度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千分制考核中标单位,每季度考核成绩在全市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的,区考核扣分扣罚服务费全部免除,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的负面新闻、重大事故等被省、市级媒体曝光,即使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的,扣罚服务费不免除。奖补参照每年市局补贴最新标准,依据市下拨的实际奖补发放;若市取消相关奖补,此项奖补费用不再拨付。无需区政府另行支付费用给中标服务商。

(2)皇姑区分类办在取得沈阳市分类办拨付的排名奖补资金后,按季度、按比例奖补给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和运营企业(资金分配比例参照皇姑区分类办制定的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按相应分配比例标准进行拨付)。现阶段中标服务商与政府及其他责任部门按占比划分为:政府20%,运营企业80%。

奖补资金分配比例

给为居民小区提供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位专职督导员的运营企业给与奖励。

50%

对制作并为居民配发分类垃圾袋、分类小奖品的单运营企业给予奖励。

20%

对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培训的运营企业给予奖励。

10%

街道

10%

排名第一名5%

排名第二名3%

排名第三名2%

社区

6%

排名第一名3%

排名第二名2%

排名第三名1%

物业

4%

排名第一名2%

排名第二名1.5%

排名第三名0.5%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2022年皇姑区将在全区域内将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宾馆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垃圾分类形式为四分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拟针对皇姑区全域推行的四分类标准垃圾分类行动,进行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对全过程实现精细化管理,促进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速、高效推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高质量生活方式。

作业内容及范围:

1、旁站督导服务:在皇姑区282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按每300户至500户设立一处厨余垃圾收集点(分类驿站)。

(1)为分类办选定厨余收集点位提供桶边旁站督导服务,负责区厨余垃圾破袋收集、旁站督导、宣传、培训等服务。

(2)为分类办选定的厨余收集点位提供厨余垃圾上门收集服务,负责为选定区域的居民提供厨余垃圾上门收集服务,根据分类办要求,提供定时上门收集、垃圾破袋、二次分拣、上门督导、宣传、培训等服务。

(3)按照项目进度配置厨余督导人员,督导服务补贴由运营企业负责,并为员工缴纳雇主险。

2、采购方为中标服务商配备厨余垃圾转运车辆,运营期间车辆由中标服务商负责使用及维护,服务期满中标服务商一次性交还给采购方,车辆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皇姑区282个垃圾分类四分类示范小区基本情况(厨余垃圾督导服务)

沈阳市皇姑区居民小区四分类基本情况明细表

序号

社区

小区名称

小区实有居住户数

拟集中投放点位数

(个)

拟设督导员数

(人)

1

富城社区

海德公园(联合中石油家属院)

2076

30

30

2

军区社区

军区小区

2447

9

9

3

北塔社区

北塔小区

2383

7

7

4

前进社区

前进小区

1090

7

7

5

铁路东社区

新新小区

1372

7

7

6

晨报社区

松花江街46号幸福里小区46.46-1.46-2.46-3

359

3

3

7

龙江社区

黑龙江街小区

283

3

3

8

铁路东社区

行政学院小区

320

3

3

9

铁路西社区

零五家园

311

3

3

10

兴旺社区

陵东小区

1135

3

3

11

兴旺社区

陵东街67巷3号院

192

3

3

12

晨报社区

宁山东路12号院

1006

2

2

13

晨报社区

辽河街67号院、燕山路10、崇山东路56号

553

2

2

14

龙江社区

龙江一小区

384

2

2

15

松江社区

新新小区1区(宁山东路甲1、3、3-1、3-2、3-3、宁山东路新新巷1-1号、2、3、4、5、6)

700

2

2

16

铁路东社区

铁路东社区昆东小区

652

2

2

17

五一社区

宁山小区

738

2

2

18

武功山社区

武功山社区公务员小区

924

2

2

19

兴建社区

兴建小区

620

2

2

20

兴建社区

北塔花园

361

2

2

21

兴旺社区

教委院

309

2

2

22

北塔社区

华盛新村

400

1

1

23

北塔社区

星辰花园

198

1

1

24

晨报社区

新华园

302

1

1

25

晨报社区

建信花园、崇山东路72-1号、崇山东路56号

190

1

1

26

辽河社区

燕山路25号

201

1

1

27

辽河社区

宁山东路60号

121

1

1

28

龙江东社区

四干(黑龙江街9-1号)

139

1

1

29

龙江东社区

龙江东七小区(黑龙江街21-3号汇鼎物业黑龙江21号(鑫顺物业)

190

1

1

30

龙江东社区

龙江东六小区(黑龙江街19号汇鼎物业)

27

1

1

31

前进社区

学府雅园

560

1

1

32

前进社区

岸上公馆小区

228

1

1

33

松江社区

新新小区2区(宁山东路新新巷1-1号、2、3、4、5、6)

300

1

1

34

铁路东社区

话剧团小区

96

1

1

35

铁路东社区

昆山东路12-1号

120

1

1

36

铁路东社区

松花江东街2号甲

45

1

1

37

兴建社区

电缆厂小区(包括市水产宿舍)

290

1

1

38

兴建社区

北塔街6号院

87

1

1

39

兴旺社区

陵东街5号院

268

1

1

40

兴旺社区

陵东街小区

225

1

1

41

兴旺社区

陵东佳园

96

1

1

42

兴隆社区

克俭小区

2558

11

11

43

永泰社区

永泰小区

2519

11

11

44

华山社区

华山西苑

2654

10

10

45

汇宝社区

汇宝国际花园A区

2842

10

10

46

青云社区

汇宝国际花园B区

1450

9

9

47

站东社区

亚明铁路小区

2370

7

7

48

站东社区

站东社区华山小区

2724

6

6

49

惠胜社区

胜利小区

1086

5

5

50

惠胜社区

后地家园

570

5

5

51

站南社区

华山新区

1933

5

5

52

安民社区

安民小区

8056

4

4

53

华山社区

站西里小区

725

4

4

54

白楼社区

复昌小区

536

3

3

55

白楼社区

优特区

670

3

3

56

中光社区

昆山小区

1275

3

3

57

白楼社区

华乐小区

452

2

2

58

惠胜社区

韩国新城

800

2

2

59

惠胜社区

沈阔家园

490

2

2

60

金龙社区

春江园小区

451

2

2

61

鲲鹏社区

鲲鹏小区3期

499

2

2

62

兴华社区

金港天府

855

2

2

63

站南社区

华山新区南区

721

2

2

64

中光社区

宁信小区

2448

2

2

65

保安社区

长江小区

1878

1

1

66

华城社区

珠江馨苑

186

1

1

67

华城社区

威克港湾

367

1

1

68

金龙社区

珠江雅苑

270

1

1

69

永泰社区

外商楼

85

1

1

70

站东社区

云泽经典

367

1

1

71

中光社区

爱俪精舍

236

1

1

72

长江南社区

长江南小区

2686

23

23

73

珠东社区

经典生活

2011

12

12

74

北行社区

克莱斯特国际花园

1328

9

9

75

长江北社区

长江北小区

900

8

8

76

紫荆花西社区

紫荆花西小区

2899

8

8

77

舍宅社区

舍宅荆江西小区

2016

7

7

78

庐山社区

公安厅家属院

575

6

6

79

湘江社区

公安厅物业小区

623

5

5

80

湘江社区

碧海物业小区

556

4

4

81

嫩江社区

美阳世纪花园小区(包括岐山中路1-2号,47所)

468

3

3

82

翔凤社区

翔凤西苑

525

3

3

83

御花社区

金钻铭邸

700

3

3

84

御花社区

宁山中路4-1号

100

3

3

85

北行社区

嘉陵苑

551

2

2

86

嘉陵江社区

宁山中路小区

695

2

2

87

嫩江社区

万众家园

215

2

2

88

嫩江社区

冠宏B小区

503

2

2

89

西湖社区

北陵大街26号

150

2

2

90

西湖社区

漓江街9-1号

80

2

2

91

湘江社区

湘江街1小区

230

2

2

92

湘江社区

五三大院小区

350

2

2

93

湘江社区

岐山中路30巷小区

640

2

2

94

翔凤社区

翔凤东苑

706

2

2

95

翔凤社区

翔凤华园(宁山中路138-7)

209

2

2

96

扬子江社区

扬子江1小区(恒山南路8号、8-1号院、扬子江街3号、3-1号、恒山南路10号院)2个点位

396

2

2

97

扬子江社区

扬子江4小区(扬子江街23号、25号)

318

2

2

98

御花社区

羽丰君临世家

293

2

2

99

紫荆花东社区

紫荆花芳馨园

755

2

2

100

紫荆花东社区

珠江小区

695

2

2

101

北行社区

幸福大院

370

1

1

102

碧塘社区

碧塘社区院

275

1

1

103

碧塘社区

防疫站家属

256

1

1

104

嘉陵江社区

恒山路小区2期

298

1

1

105

嘉陵江社区

恒山路小区1期

486

1

1

106

嘉陵江社区

金川江小区

469

1

1

107

庐山社区

庐山苑

659

1

1

108

庐山社区

庐山郡

350

1

1

109

西湖社区

湘江街53号院

129

1

1

110

西湖社区

湘江街51号院

78

1

1

111

湘江社区

湘江街2小区

210

1

1

112

翔凤社区

文曲公馆

153

1

1

113

翔凤社区

翔凤东苑2小区

55

1

1

114

翔凤社区

翔凤华园(宁山中路138-17)

325

1

1

115

扬子江社区

扬子江5小区(扬子江街20、22、24号)

263

1

1

116

御花社区

嫩江街88号、90号

150

1

1

117

珠东社区

名仕之都

310

1

1

118

紫荆花东社区

金沙江小区

522

1

1

119

城建北尚社区

城建北尚B区

1780

9

9

120

金山社区

金山二小区

797

8

8

121

上岗子社区

金山北苑

1502

8

8

122

新铁社区

新铁小区

1526

8

8

123

金山社区

金山一小区

1261

5

5

124

东窑社区

富禹龙欣园一期

575

4

4

125

东窑社区

富禹龙欣园二期

421

4

4

126

东窑社区

东窑新村

1874

4

4

127

城建北尚社区

城建北尚C区

1480

3

3

128

金山社区

银山小区

469

2

2

129

城建北尚社区

东窑新苑

270

1

1

130

富裕社区

昊景家园

253

1

1

131

富裕社区

213小区

209

1

1

132

塔湾欣城社区

塔湾欣城二期

2997

20

20

133

明南社区

新汉城小区

3150

12

12

134

塔湾欣城社区

塔湾欣城一期

2880

10

10

135

华凯社区

鑫丰华凯鑫城

2560

9

9

136

明南社区

明廉小区

2169

8

8

137

中海西社区

中海寰宇天颂

2422

8

8

138

赤水社区

亿海阳光二期

1787

7

7

139

秀水社区

西堤国际

2114

7

7

140

中海西社区

中海寰宇天汇D区

1774

7

7

141

中海西社区

中海寰宇天汇A区

1828

6

6

142

宝合社区

宝合西小区

1563

5

5

143

塔湾社区

中海寰宇天悦园区

1618

5

5

144

塔湾社区

中海寰宇天喜园区

1548

5

5

145

塔湾社区

中海寰宇天冠园区

1500

5

5

146

塔湾社区

中海寰宇天赋园区

1484

5

5

147

天山社区

天山南院

1644

5

5

148

天山社区

天山北院

1658

5

5

149

秀水社区

工属里南小区

961

5

5

150

中海西社区

中海寰宇盛京府

512

5

5

151

赤水社区

亿海名都

752

4

4

152

涟水社区

勾连小区

1307

4

4

153

塔湾社区

中海寰宇天钻园区

1118

4

4

154

塔湾社区

中海寰宇天朗园区

1277

4

4

155

文水社区

文水中小区

1286

4

4

156

文水社区

文水西小区

1027

4

4

157

秀水社区

工属里北小区

702

4

4

158

秀水社区

橙色时光二期

462

4

4

159

引水社区

引水西小区

851

4

4

160

引水社区

引水东小区

1114

4

4

161

福居社区

福居小区

946

3

3

162

明北社区

泰和苑回迁园

556

3

3

163

明东社区

向阳北小区

885

3

3

164

寿山社区

华泰新都F区

617

3

3

165

中海西社区

中海寰宇天萃

934

3

3

166

宝合社区

和谐大院

638

2

2

167

赤水社区

亿海阳光一期

722

2

2

168

赤水社区

通站小区

426

2

2

169

赤水社区

风动小区

423

2

2

170

福居社区

惠民新苑小区

792

2

2

171

福居社区

福居北小区

798

2

2

172

华凯社区

巴黎左岸

385

2

2

173

明东社区

向阳小区

1130

2

2

174

寿山社区

华泰新都B区

470

2

2

175

引水社区

基业百花园

615

2

2

176

宝合社区

宝合西院(宝合西小区)

272

1

1

177

宝合社区

G4小区(宝合东小区)

288

1

1

178

涟水社区

明美丽苑

381

1

1

179

明北社区

泰和苑

324

1

1

180

明北社区

鑫宇锦福里

403

1

1

181

明西社区

变压器小区

391

1

1

182

明西社区

锦水街小区

144

1

1

183

秀水社区

橙色时光一期

308

1

1

184

中海西社区

中海寰宇天睿

258

1

1

185

梅江东社区

梅江东小区

1760

39

39

186

北飞社区

北飞小区

2017

24

24

187

芙蓉山社区

松建小区

116

20

20

188

芙蓉山社区

顺风馨苑

182

20

20

189

芙蓉山社区

辉山小区

320

20

20

190

芙蓉山社区

蔷薇一小区

423

8

8

191

柳江社区

中八栋

409

8

8

192

柳江社区

大八栋

365

8

8

193

牡丹社区

牡丹散体楼

3058

7

7

194

五四社区

梅江世纪城

900

6

6

195

东油馨村社区

东油馨村

1580

5

5

196

乐山社区

新干线

570

5

5

197

柳江社区

文南小区

389

5

5

198

柳江社区

九三小区

225

5

5

199

新航社区

新航北一小区

105

5

5

200

桔蔷社区

桃山苑

1859

4

4

201

新航社区

新航小区

952

4

4

202

柳江社区

芙蓉鑫苑

70

3

3

203

梅江西社区

阳山苑

38

3

3

204

梅江西社区

新阳家属楼

387

3

3

205

梅江西社区

沈飞家属楼

1024

3

3

206

乐山社区

茶山小区

120

2

2

207

柳江社区

芙蓉小区

598

2

2

208

五四社区

五四小区

810

1

1

209

新航社区

新航北二小区

452

1

1

210

警院社区

格林常青藤

2680

13

13

211

舍利塔社区

北运河小区

2280

13

13

212

601社区

601小区

3109

10

10

213

怒江北社区

怒江社区184号

1711

10

10

214

太平社区

太平庄小区

1770

9

9

215

怒江社区

散体楼

2850

7

7

216

淮东社区

百鸟西苑

351

6

6

217

汾河社区

汾河西苑

1308

5

5

218

警院社区

羽丰西江春晓

576

5

5

219

七六七社区

767家属院

698

4

4

220

塔中社区

绿香村小区

286

4

4

221

太东社区

太东小区

1373

4

4

222

渭河社区

书香人家

1087

4

4

223

淮北社区

淮北家园

1114

3

3

224

淮东社区

淮东一小区

694

3

3

225

怒江北社区

苏堤春晓

924

3

3

226

舍利塔社区

塔湾六栋楼

406

3

3

227

太平社区

塔湾5栋楼

423

3

3

228

渭河社区

渭河散体楼2区

105

3

3

229

渭河社区

渭河散体楼1区

1321

3

3

230

百鸟社区

辽大高职院

502

2

2

231

花园社区

风华时代

735

2

2

232

淮北社区

昆山豪庭

1104

2

2

233

渭河社区

怒江小区

300

2

2

234

延河社区

西江俪园

563

2

2

235

延河社区

延河小区

480

2

2

236

淮北社区

月光橙

140

1

1

237

怒江社区

延河佳园

80

1

1

238

中航社区

瑞赛居圣苑

1050

8

8

239

中航社区

郡源悦城1期

654

7

7

240

溪湖社区

溪湖芳庭A区

1400

5

5

241

中航社区

郡源悦城2期

766

4

4

242

中航社区

香树湾

963

4

4

243

四台子村

万富小区

216

2

2

244

中航社区

名仕经典

356

2

2

245

四台子村

师苑小区

86

1

1

246

北陵社区

北陵小区

1384

15

15

247

泰山社区

泰山小区

2724

11

11

248

公艺社区

崇山公务员小区

784

10

10

249

新乐社区

新乐苑

1203

10

10

250

新乐社区

新乐小区

785

5

5

251

公艺社区

辽歌大院

1245

4

4

252

泰南社区

凯兴花园

834

4

4

253

辽大北社区

电校南小区

310

3

3

254

新南社区

二委院小区

516

3

3

255

新南社区

四委院

520

2

2

256

北陵社区

细河小区

499

1

1

257

北陵社区

实验小学家属区

56

1

1

258

辽大北社区

农业厅小区

137

1

1

259

辽大社区

学府雅居

500

1

1

260

泰南社区

圣康家园

232

1

1

261

泰南社区

琴叠园

184

1

1

262

友谊社区

孔雀花园

332

1

1

263

友谊社区

孔雀河西街西片

326

1

1

264

友谊社区

医药公司小区

104

1

1

265

梅江北社区

荣盛城一期

1679

15

15

266

万山社区

丽江苑1.3期

1451

8

8

267

万方社区

利生华园

1121

6

6

268

万方社区

万山北苑

1258

5

5

269

万山社区

新阳小区

363

5

5

270

万山社区

利生丽园(西区)

592

5

5

271

万山社区

利生丽园(东区)

427

5

5

272

万山社区

丽晶书香院

241

5

5

273

梅江北社区

美的瀚悦府

109

4

4

274

万方社区

加华小城

920

4

4

275

万山社区

丽江苑2期

485

4

4

276

万方社区

儒枫苑

40

3

3

277

万方社区

如意缘

260

3

3

278

万山社区

园丁园

132

3

3

279

梅江北社区

佳境天成

698

2

2

280

梅江北社区

锦绣御府

230

2

2

281

万方社区

万方绿墅

28

2

2

282

万山社区

金石园

63

2

2

四、服务运营要求

(一)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级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2021年沈阳市“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最新标准,沈阳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见表1。

表1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序号

分类方式

具体类别

标志及备注

1

可回收物

干净的塑料瓶、易拉罐、未破损的玻璃瓶、废玻璃、书籍报纸/纸质包装、利乐包装、废旧衣服、大件垃圾(8类)

2

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强制8类)

3

厨余垃圾

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3类)

4

其他垃圾

除了前面细分的类别外,其他类别垃圾(1类)

(二)服务要求

1、旁站督导服务:提供厨余垃圾破袋、旁站督导服务;在集中投放点设置厨余垃圾分类督导员,在投放高峰时段(早7:00-9:00,晚17:30-19:30)进行旁站式督导;

2、上门督导服务:在分类办选定的厨余收集点位上委派厨余垃圾分类督导员,在上午(9:00-11:00)进行上楼代扔垃圾服务,在晚间投放高峰时段(17:30-19:30)进行旁站式督导,服务内容包括厨余垃圾破袋收集、旁站督导、宣传、培训等服务。

3、正确引导居民准确投放,并对居民误投、错投行为形成台账记录。投放结束,检查垃圾桶内垃圾质量,并进行二次分拣。

4、每天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工作,每日工作4小时,分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厨余督导服务,具体工作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根据小区大小及冬夏节气原因,可做调整,但必须征得区分类办同意后方可调整执行。)

5、督导服务期间须保证设备点位半径5米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整洁。

6、中标服务商桶边督导收集服务后,由采购方与物业及相关环卫收运公司协调对接,确保厨余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并将收集厨余垃圾设备进行清理后及时放回原处。

7、工作内容及管理制度: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分类驿站的值守运营服务。

(2)提供所值守示范园区内的宣传督导服务。

(3)提供所值守示范园区内的迎检接待服务。

(4)提供上门厨余上门收集服务。

8、中标服务商应建立严格、健全的督导管理制度。

(三)收运要求

1、厨余垃圾由中标服务商提供督导、收集服务;

2、在垃圾收集过程中文明作业,不得对场地及周边造成二次污染,不得噪声扰民。

3、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分类标志清晰、齐全,车身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应杜绝拖挂、抛洒污物等现象。

4、要保持收集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污水。

5、中标服务商负责厨余转运车辆的维护保养。

6、中标服务商须保证可回物日产日清,不能在小区内占用居民公共空间和消防通道。

(四)宣传要求

“宣传”主要通过分类宣传指导、设置分类宣传标示等形式开展,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提升垃圾分类意识,持续性培养全民垃圾分类习惯。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体系,旁站宣传分工明确。

保证分类设施设备上的宣传类物品完好整洁,不得有污染现象发生。

3、布置宣传展板、信息公示栏、宣传栏。

(五)垃圾分类设施维护要求

1、保证分类设施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外观整洁、箱内无混投现象。

2、分类容器颜色、分类指示牌要规范,不得缺失;分类指引牌、分类标识不得有损坏、污垢、图贴的现象。

3、定期对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维护、清洗、消杀,保持垃圾分类设施干净、整洁、安全完好。

4、保证所有厨余垃圾收集点(分类驿站)、垃圾收集设备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无抛洒、滴漏等情况发生。

5、桶内厨余垃圾溢满度≤90﹪。

(六)日常工作完成的任务

1、日常工作按照市分类办要求的“九步工作法”内容,督导居民养成家中分好类,出门拎下楼,定点精准投的好习惯。

2、每天做好垃圾减量的数据统计及相关数据的分析工作。

3、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的作业情况。

4、按照市分类办考核要求,每月上传本区月分类工作数据。

5、垃圾收集桶摆放数量、质量满足服务区域的要求。

6、建设服务队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服务人员,健全完善服务队伍的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7、公司员工要统一着装,工作期间内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他人争吵;不得喝酒、赌博、脱岗、离岗。

8、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日常巡查、安全管理等在内的管理制度,确保有计划、有总结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进行。

(七)服务质量要求

1、各项指标达市“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标准,并能顺利通过市、区验收(“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根据市、区要求可适当调整)。

2、第三方服务期间,对具体实施细则和要求按照市、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3、如遇创建考核、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突发公共事件等,中标服务商应无条件服从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相关收集及分类指导工作。

4、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巡查员反映的问题等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

5、政府网站、12345等投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妥善处理,迅速整改到位。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省、市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需求内容发生变更,实际工作量超出部分,采购人与中标服务商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7、由于中标服务商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整改,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经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力。

8、提供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作业以及督导过程。

(八)终端处理能力要求

1、中标运营商自有或进场后在服务的行政区域内设立综合型后端分拣中心(包括但不限于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综合精细化处理内容),年处理能力达25万吨以上。分拣区域设置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厂区环境保持整洁有序。由装卸货区、存货仓库、分拣车间、打包车间、成品存储区、出入库磅房、办公区等组成。根据可回收物特点,在分拣中心配备生活垃圾精细分类设备,分拣中心可承担日后皇姑区各项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等示范参观、学习、交流任务。

2、中标服务商具备可回收物分拣加工能力,可自行资源化处理可回收物。

(九)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超、市场、重点美食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企业等单位的分类要求。

1、设置环保屋(环保角),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具备暂存功能;

2、以处室(科室)为单位注册绿色账户、以个人为单位注册绿色账户;

3、办公区域设置配备垃圾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投放点位配置指示牌,设置分类提示牌、分类宣传图板等,分类标识正确、无损坏;

4、食品加工区设置2类垃圾容器(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就餐区设置3类垃圾容器(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设置分类提示牌。

5、按颜色配备四分类桶、分类标识正确,无损坏,及时清运、无满溢,无混投问题(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周边环境整洁、地面无污染。

6、签订分类服务协议,分类收集无混装混运。

(十)大件垃圾管理要求

大件垃圾暂存点位按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分类堆放,严禁大件垃圾超出围挡或遗撒在出入口。大件垃圾由各中标运营商转运处置。

(十一)人员、车辆、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人员及车辆配置须满足项目整体运营为准,保证居民投放分类垃圾可收运、可处理,保证运输垃圾的车辆充足性,垃圾不出现堆积、满溢现象:

1、人员配置要求

(1)旁站督导员,最多不超过916人;另外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所需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工作。分类办有权对中标方的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人员。

(2)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管项目人员(含统计、安全)、宣讲员、中转及集散场工作人员等。

(3)企业需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2、车辆配置,投标单位必须列出自身车辆配置,包括各类收集车辆(厨余垃圾收集驳运车、厢式货车、巡检车辆等)。满足标段内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的日产日清需求。

(十二)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在中标服务商进场之前,与物业、社区等有关单位协调,保证中标方顺利进场。

(2)甲方与物业及相关环卫收运公司协调,确保厨余垃圾收集后,及时将厨余垃圾进行清运。

(3)为中标服务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传达市、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文件,指引、宣传图册样本等规范性文件,并为中标服务商提供业务指导。

2、乙方(中标服务商)的义务

(1)旁站督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及投放厨余垃圾;记录居民垃圾分类台账信息;监督检查居民正确投放率并建立监督档案。

(2)中标方垃圾分类服务员工的全部管理,负责垃圾收运及相关运营工作。

(3)服务区域内分类驿站、厨余转运车辆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对社区干部、居民、志愿者以及政府必要的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和指导。

(5)分类宣传:在分类办人员协调配合下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6)中标公司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逐步入驻启动四分类垃圾分类工作,按规定配置项目所需设备设施等准备工作,并同时完成所有拟派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以确保能进入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分类办将进行考核验收,双方协商一致后开始进入服务期。如中标人提前完成了项目进场的各项准备,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立即进入服务期。

五、退出机制

1、在服务期内,如乙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1)擅自变卖处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2)不按行业作业规范组织垃圾分类作业实施的,擅自更改考核作业数据的;

(3)不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4)中标服务商进场3个月后开始,在市级月考核排名中,连续两次在市内九区排名末位的;

(5)不能完成垃圾分类作业任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

(6)乙方因经营不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7)乙方擅自退场终止服务的;

2、甲方依约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的退出及相关事宜的处置:

(1)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须按资产清单向甲方退还相应的资产,若所列清单设备与原移交资产设备不符,以及发生其他设备损坏情形的,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

(2)乙方退出时,其雇佣人员和乙方的自有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重大违法行为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委托第三方提供项目服务或对外分包、转包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进行转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所租赁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4)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被依法吊销、注销、关停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

(8)其它严重影响垃圾分类作业服务的事件。

4、重大违规行为

(1)服务期内,乙方与职工发生劳资、工伤等纠纷未妥善解决,导致职工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众性事件的;

(2)乙方未按本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履行本项目管理维护义务,导致甲方资产发生所有权转移、灭失、损坏、迁移、改变使用性质等;

(3)乙方拒不接受甲方及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调度指挥,或者殴打谩骂监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未经法定程序或未按正常渠道,组织、引导、暗示工人罢工、上访或引发群众性事件,造成恶劣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5)乙方有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经甲方发出两次(含两次)以上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

5、其他

(1)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协议的;

(2)服务期满,双方自动解除协议的;

(3)乙方违反招标文件或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

(4)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各类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6、临时接管程序

当甲方发现本项目有临时接管事由时,应对有关事项收集证据,并制作解除协议通知书和临时接管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载明接管事实、理由及证据,并需听取乙方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经审核后确需临时接管的,甲方向乙方发出临时接管决定书,并依照本协议约定移交和临时接管。

六、承包方式

1、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周期为一年。

若中标服务商在项目承接期间,最终考核结果表现优异,在下次招标时享有优先续约权。

2、预算费用为2117.6万元。

投标报价包括服务期内人员费用、交通费用、车辆费用(油耗、维修)等相关费用、服装费用、工具费用、服务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3、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人员配备、车辆投入等各类费用组成进行综合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价不作任何调整(考核扣款除外),报价中应包含市场价格风险和政策风险在内的一切费,中标后,承包单位由于考虑不周,漏报、少报而要求追加报价将不会被采购人接受。

4、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采购方按月考核中标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度每月25日前支付上个月度的服务款。

皇姑区参与沈阳市分类办考核排名奖补,奖补资金市里拨付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

实行千分制考核办法,每扣1分扣基础运营服务费100元。区分类办考核小组(包括区、街道、社区三级分类工作人员)根据市、区月综合考核成绩以月为单位进行汇总统计,作为基础运营服务费支付依据,考核确认后,按月支付运营服务费。付款计算方式:月服务费=年运营服务费/12月-月运营服务扣费。

乙方在当季运营服务期间,其中任意一月获得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月考核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则不扣乙方当季运营服务费的罚款。

每月7日前,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上月的服务费支付申请,并附运营服务相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服务数量、价格、绩效考核系数及服务费计算等内容)。采购方在收到付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中标方。

如果采购方对报表内容无异议,应通知中标方及时开具服务发票;如果招标方对报表内容有异议,中标方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对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做出必要的说明或调整并重新向招标方反馈,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反馈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采购方确认无误后通知中标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

5、服务期内,国家或行业政策调整下发的各项补助,甲方原则上同意执行拨付给运营企业。

6、中标服务商必须配合政府组织的垃圾分类相关专项行动。

7、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五、考核办法及标准(月考核)

(一)考核方式:

1.根据运营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按照《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区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沈阳市年度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沈阳市、皇姑区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根据市、区行业要求动态进行调整。

2.为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导向作用,依据市、区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实行市区千分融合制考核办法,以自然月为周期,采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宣传发动氛围营造及数据平台监控情况”相结合的形式,综合市、区月度考核成绩以千分制折合计入月考核总分值形式形成月报告,并作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用的依据。

3.按照千分制考核标准,每扣1分扣款月运营服务费100元,经甲方进行统计核算后,甲乙双方负责人***

4.每月考核成绩在全市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时,区考核扣分扣罚服务费全部免除。

5.甲方可将考核所扣资金用于奖励资金,当乙方在各类检查和大型活动中保障到位,表现优良,被市级部门以上部门或领导表扬认可,甲方将依据考核办法中加分条款统计核算,并支付奖励。

6.因上级部门政策性、制度性因素等,使考核内容和标准发生变化时,遵从上位法,以上一级制定的考核标准为准。

(二)区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1

团队建设200分

社区运营人员管理

人员外出收运,公示联系电话***

共100分。

***

督导人员管理

督导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在岗(投放点要求投放时间内),督导员未统一着装(无袖标等标志性穿着),根据问卷调查方式对督导员垃圾分类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评分。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

共100分。

现场检查

2

日常管理(200分)

管理制度

健全服务团队组织架构体系,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和日常运行巡检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制度不健全每缺少一项扣1分;

制度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高标准,高效率,造成服务事故、隐患或其他负面影响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共50分

资料考评

整改反馈

针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积极推进,按时按标准整改。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完成的每项扣1分。

共100分。

现场抽查

工作落实

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上级部门要求的回函、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设立问题反馈渠道,上报问题反馈情况及附件。反馈不及时扣1分,无反馈扣10分。

共50分。

查阅资料

3

服务

提供(250分)

厨余督导

厨余垃圾桶内混投混放,厨余垃圾桶无法开启等,无法查看是否混投,厨余垃圾错投(垃圾未投放到对应标识的桶中),未日产日清、垃圾桶满溢,投放点周边环境脏乱等,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共150分

随机抽查

督导

效果

1)正确提供现场宣传、讲解、引导、分类实施、二次分拣工作。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共20分

2)分类各项指标达市“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标准,并能顺利通过市、区验收(“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根据市、区要求可适当调整)。未达标,每次扣1分。

共30分

现场评价

4

理(300分)

大件垃圾暂存点

大件垃圾暂存点未设置围挡或围挡不全,大件垃圾暂存点周围环境脏乱,大件垃圾暂存点无标识。每发现一项扣0.1分

共100分

抽查现场查看

集中投放点

未配备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垃圾桶破损、脏污,垃圾桶不符合要求(喷漆、涂色、勾臂箱等),垃圾桶无标识,分类标识不正确(颜色和名字不对应),分类标识损坏,无法辨别,未设置分类提示牌,分类提示牌设置不规范,分类提示牌缺少信息,未在集中投放点安装照明灯等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除0.1分。

共100分

抽查现场查看

分类收集车

分类收集车无标识;分类收集车标识不清晰;分类收集车标识不准确;分类收集车车身脏污;车辆运输存在垃圾污水洒落情况等每发现一处扣0.1分。

共50分

其他投放点

垃圾桶无标识;分类标识不正确(颜色和名字不对应);分类标识损坏,无法辨别;垃圾桶不符合要求(喷漆、涂色、勾臂箱等);垃圾桶破损、脏污;垃圾桶满溢;周边环境脏乱等,每发现一处扣0.1分。

共50分

5

接待与投诉处理(50分)

接待和投诉处理的及时性有效性

认真处理社会公众、媒体曝光等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类投诉。

1)建立服务运行相关记录、档案备案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运行数据。一项不符合0.1分

2)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政府网站、12345等反映的问题应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妥善处理,做到有记录有答复,并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发生。有效处理率100%。一项不符合扣2分。区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1分,受到区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

3)如遇创建考核、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突发公共事件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相关工作。应急响应不及时,不配合,每发生一起扣2分。

共50分

资料审核,随机抽问,现场查看

6

加分项(150分)

工作成绩

在沈阳市垃圾分类工作月度考核各区排名中,取得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20分,第三名得10分。

共100分

评比结果

参与市级垃圾分类赛事

运营期间获各省级以上主流网站等新媒体宣传报道,每有一条加15分(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环球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日报网、央视网、央广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建设新闻网);国家级传统媒体报道(报纸类: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 广电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央电视台)每有一条加30分。

共50分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周期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1010078801400000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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