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42022073004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监理[2022]0704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方秀道道路工程已由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河北审批审一函【2020】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885.0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885.0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43.179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方秀道道路工程,建设规模为443.179米,新建方秀道道路,长 443.179m,规划红线宽为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给水、再生水、燃气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1885.03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选址河北区方秀道(万柳村大街-体园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方秀道道路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新建方秀道道路,长443.179m,规划红线宽为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燃气工程等配套工程,其中排水最大管径d1350mm,给水最大管径d300mm,新建一排d200mm中压燃气管道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34.3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2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2年09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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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单位须出具任命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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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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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1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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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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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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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錾(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晓方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莹莹(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2年07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河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26293688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正公寓3号楼(中山路与金纬路交口)
河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受理负责人***
电话:26242325传真:2624232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