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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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2 |
招标业主: |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黑溪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黑溪水厂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函[****]***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 |
关键词: | 水厂 |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黔江区黑溪水厂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0]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市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黑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絮凝沉淀池1座、无阀过滤池1座、清水池1座、管理房、加氯加药间、进厂公路、厂区附属工程及水质化验设备、安装黑溪水厂至原供水主管管道2585m、管沟开挖及回填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黔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黔江区黑溪水厂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0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顺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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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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