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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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0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技术中心**、**、**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 一、项目名称:技术中心**、**、**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①招标后签订一年期合同(****.**-****.*); ②本次招标为**、**、***个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共分为*个标段进行招标 |
技术中心保定、天津、江苏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
一、项目名称:技术中心保定、天津、江苏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①招标后签订一年期合同(2022.10-2023.9);
②本次招标为保定、天津、江苏3个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保定区域2个,天津区域1个,江苏区域1个,同一投标方可投1个或多个标段,1个标段仅中标1家,4个标段的中标供应商可以重复。
2.招标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对保定、天津、江苏区域各单位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测试等。
三、技术要求
1.投标方须在指定区域建有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投标保定、天津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须在京津冀建有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投标江苏区域测量设备委外检测项目须在江苏省内建有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提供能够证明实验室能力的资料;(否决项)
2.测量设备运输必须配备周转运输车,定期到招标方指定园区上门收发测量设备;(否决项)
3.自接收任务之日起,自检测量设备14个工作日内检测完成并将测量设备及证书返回招标方,外包至其它检测单位的测量设备由投标方积极协调外包检测单位,不超过28个工作日检测完成并将测量设备及证书返回招标方。因不可控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提供证据后,可不记录所影响的延期天数,特殊情况时,经协商在保证防护安全的前提下可考虑邮寄,贵重设备可考虑保价,产生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校准认可项数不低于200项。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事计量检测服务的其它资质证明可同时提供;
2.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投标方提供最近两年计量校准业务的经营业绩,包括检测数量和营业额等。提供最近三年与新能源、动力电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等汽车相关行业合作经历和业绩不少于3家。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1:30。
七、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天津、河北省保定、江苏省泰州、扬中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陈宇
联系方式***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219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