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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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0 |
地 区: | 齐齐哈 |
内 容: | ****车辆段氧气等液化及压缩气体采购项目 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 总*F*D*WCI ****车辆段氧气等液化及压缩气体采购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qlclk*******-*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车辆段现就****车辆段氧气等液化及压缩气体采购项目 二次公告 |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车辆段现就齐齐哈尔车辆段氧气等液化及压缩气体采购项目 二次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A01:塔河站修生产所需的氧气、乙炔及液体二氧化碳。具体数量见采购文件附表1,A02:满洲里站修生产所需的氧气、乙炔及液体二氧化碳,具体见采购文件附表1,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性质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需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1)要求提供生产厂或代理商有效期内相应的生产(制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投标人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网址:“cg.95306.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5)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6)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 (7)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8)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9)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填写说明:(5)-(9)条款报价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齐齐哈尔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7月11日08时00分起至2022年7月18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齐齐哈尔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7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齐齐哈尔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车辆段
详细地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161000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齐齐哈尔车辆段
日期: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