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G2022-138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7月7日 9时30分~2022年7月12日 16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30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 1)生产(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许可的柴油发电机生产(制造)商。 2)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代理商应取得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生产(制造)商对代理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的承诺(须提供书面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1)生产(制造)商投标: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内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及安装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且通过环保验收的供货业绩。 2)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制造)商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内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及安装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且通过环保验收的供货业绩。 备注: ①业绩(指中国境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供货设备参数页、合同金额页复印件,合同原件核查)和进度款发票。 ②合同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定。 ③进度款发票需提供清晰发票复印件,未提供合同原件或发票复印件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④业绩需提供的环保验收证明文件,固定式机组提供环保部门或具有环保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移动式机组提供所配柴油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排放标准证明文件,未提供环保验收通过的报告或证书等证明文件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9日 9时30分 - 2022年7月29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29日 8时30分 - 2022年7月29日 9时3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水利厅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