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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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8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人才公寓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人才公寓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 |
关键词: | 公寓 监理 |
海盐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人才公寓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277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人才公寓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2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北侧为泾海路,南侧为周边住宅地块,西侧为西场路,东侧为规划学校地块。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0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557.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735.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821.92平方米。
2.3投资概算:监理费395.02万元。
2.4监理服务范围:海盐经济开发区园区数字化人才公寓项目,包括6幢人才公寓,同步建设沿街商业,物业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等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监理服务期: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监理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7月6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28日9时 00 分,请各投标人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7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1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招标代理二部,收件人:黄侃赟,联系电话***
6.4.2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 地址:***
邮编:314305 邮编:314300
联系人:肖磊 联系人***
电话:0573-86800027 电话:***
传真: / 传真:***
2022年7月6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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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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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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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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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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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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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9人) |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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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有浙江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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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浙江省省级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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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不少于4人,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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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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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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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