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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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7 |
招标业主: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医院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代码:****-******-**-**-******)已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项目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污水处理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污水处理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6-640000-16-01-684964 )已由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项目设计日均处理水流量800立方米,每小时平均处理水流量33立方米。主要来自门诊部、住院部等排放的废水。地上占地面积不大于300平米,地下占地面积不大于600平米。
2.2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反应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上设有操作间、加药间、化验室等。
2.3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中卫市海原县丽景街与人和路南150米)
2.4 招标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以及办理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审批手续等。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地上占地面积不大于300平米,地下占地面积不大于600平米,地下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采用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构筑物要有值班室、加药间、化验室、储藏间、休息室、配电室。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800立方米,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工程施工(包含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建成后的环保检测、质监验收、环保验收、质保期内的售后和服务等工作。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工程费用包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办理审批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3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
2.6 质量保修: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年(24个月);中标单位对其所投设备提供 2 年(24 个月)的免费质保期。缺陷责任期、设备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并提供达标后的水质检测报告之日起计算。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整体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
3.3 本项目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24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目、“电子交易平台”内“澄清和修改、查看回复”栏目,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上述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并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示行程码、个人防疫健康码等(外省来宁人员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投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联 系 人:范老师、林老师
电 话:0951-5920184、592022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
联 系 人:潘团华
电 话:0951-5078897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