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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北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05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大学招标 校区招标 设计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05
截止日期:2022.07.26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 项目概况 ****职业大学**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 项目名称:****职
关键词: 大学 校区 设计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北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2007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北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北辰校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北辰校区预计总建筑面积50.10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新校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法按程序上报审批,最终完成建筑工程方案设计。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2)投标人具备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投标人应打印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人员;
(6)项目负责人***
(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或同一包(如果一个项目分为多个包时)中投标;
3.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仅接受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对其所承担的工作如有资质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1项-7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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