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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华苑菜市场经营权公开竞价项目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05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05
截止日期:2022.07.15
招标代理: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航华苑菜*场经营权公开竞价项目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产: 航华苑菜*场:房屋位于经开区航华路与广场一街**(航华苑安置小区南侧)。出租的房屋为两层,建筑面积共约****㎡,现状为毛坯房,起拍价:**.*万元/年。 一、出租年限:*年。 二
 
招标公告正文

航华苑菜市场经营权公开竞价项目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产:

航华苑菜市场:房屋位于经开区航华路与广场一街交口(航华苑安置小区南侧)。出租的房屋为两层,建筑面积共约3771㎡,现状为毛坯房,起拍价:58.9万元/年。

一、出租年限:8年。

二、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业绩要求:承租人须经营过单个面积在800㎡(含)以上的菜市场。

三、承租条件:

1、业态要求: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菜市场。

2、承租人需在房屋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开始营业。

3、前三年租金按成交年租金缴纳,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

4、承租人需按成交年租金的25%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8:30止登陆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五、网络竞价时间:

报名截止后立即进入资格审核环节,资格审核通过的方可进行网络竞价,预定自由报价期:2022年7月15日10:00 至2022年7月15日10:2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6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次。如在预定的自由报价期前资格审核未结束,则以实际资格审核结束时间作为自由报价的开始时间,截止时间顺延。

六、竞价保证金:5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8:30

收款单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  号:1280601021000080979011734

 

七、看样时间:公告期内在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或预约后由出租人带领看样。

八、咨询电话:0552-2055940   看样电话:***

技术支持:400-998-0000  0552-205639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九、《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bbfwweb/InfoDetail/?InfoID=dd78a1ae-dde8-406f-b051-7ec5187d9d10&CategoryNum=006006查看

十、《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bbfwweb/InfoDetail/?InfoID=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CategoryNum=006006查看

十一、《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bbfwweb/InfoDetail/?InfoID=f5878bdb-a9bd-4ee8-ae92-c56e3e945a4d&CategoryNum=006006查看

十二、《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操作视频》 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bbfwweb/InfoDetail/?InfoID=31004ed1-0d33-4146-9696-90852f3e9579&CategoryNum=006006查看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航华苑菜市场经营权公开竞价项目标的说明书及竞价须知

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蚌埠恒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

航华苑菜市场房屋位于经开区航华路与广场一街交口(航华苑安置小区南侧)。出租的房屋为两层,建筑面积共约3771㎡,现状为毛坯房。房屋具备使用条件,现以房屋现状整体对社会公开招租,出租年限 8年。

业态要求: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菜市场。

起拍价:58.9万元/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缴租金后使用。

四、瑕疵告知:

1、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4、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物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公告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5、航华苑菜市场上下二层室内、电动卷闸门和电梯没有布置电缆、电线,须承租人自行安装布局电缆、电线(费用自理)。

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业绩:承租人须经营过单个面积在800㎡(含)以上的菜市场。

承租条件:

1、业态要求: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菜市场。

2、承租人需在房屋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开始营业。否则,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扣除违约金。延迟超过30天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除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出租人也不对承租人已投入的装饰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3、前三年租金按成交年租金缴纳,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

4、承租人需按成交年租金的25%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优惠条件

出租人给予承租人6个月的装修准备期,首期租金中免收,免租期从物业交付之日计算。

竞价须知

一、报名方式

竞租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请参与竞买的法人单位用CA登录。(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事指南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150415/616f98a1-b3d5-4cb2-b069-78fb965c9c86.html)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图片: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2、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需此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业绩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买人须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清晰、真实和完整。

三、竞价保证金:5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8:30。

收款单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11734 。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报价,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第一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出租人将于报名截止时间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进入竞价环节,竞价时的年度租金的最高出价人成为承租人。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湖路1000号)一楼产权部;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以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五、合同的签订及租金缴付方式

1、成交公示期止后30日内,承租人向代理机构缴纳第一年度租金、佣金,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以后租金应在当期租期开始前的15天前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收到佣金后由代理机构开具普通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租金由出租人开具普通发票。

六、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按成交年租金的25%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内,如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须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须在缴付下一次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应缴数额。

3、合同期满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在承租人将标的房屋交给出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房屋交付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第一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将标的房屋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因出租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且向承租人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用于支付交易双方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作对承租人的补偿。

八、关于装饰装修及维修

1、菜市场按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设计装修,(装修标准不低于人民币500元/M2,设计方案需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经出租人同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须要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10万元装修保证金。装修结束后,承租方需提供有资质审计单位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如达到装修改造标准并且验收通过,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10万元装修保证金,如未能达到装修改造强度标准或验收不通过,10万元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2、承租人对标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含商业消防设施)包括经营过程中的改建装修,需将相关方案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书面告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在不影响、损坏房屋结构且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负责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水供电及排污排烟等设备设施改造,由承租人自行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且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负责对标的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对可移动的经营器具、装饰标牌等,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或毁损,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残值补偿。

   九、承租人责任和义务、违约处理

1、承租人应遵守蚌埠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2、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根据商务部门的动态监管要求,承担对菜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的义务。如承租人未能按要求进行菜市场的提升改造,出租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于整改,整改期不配合,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清场,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不予任何赔偿。

3、承租人应守法经营,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并接受出租人的资产管理、租赁事务管理等工作要求,承担与经营相关的一切税、费。

4、经营期间,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场所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由承租人负全责,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承租人在运营期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房屋,不得以菜市场名义借债、抵押担保。否则限期10日内整改,限期内整改不通过则终止合同,且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任何赔偿。

6、承租人收取经营户的摊位费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出租合同交市场所在地乡镇或社区备案。否则给予15日整改期,逾期按1000元/天扣除违约金,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7、租赁期间,经营户不得再行转租。出租人责令承租人整改,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8、承租人需配合当地政府,优先安排周边取缔经营户摊位。否则限期15日内整改,予以安排摊位,逾期按1000元/天扣除违约金,直至安排完毕为止。

9、承租人在人员聘用上优选考虑当地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以及具有经营服务能力的残障人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不得少于当地最低标准,且不得以实物代替。

10、承租人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考核,并接受所在社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1、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承担清场责任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交回标的房屋,并搬出属于承租人的物件,逾期未腾退并交回房屋,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搬出物件,视为承租人放弃物件所有权,由出租人处理。

12、如因政策性因素、规划调整或房屋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天内交回标的房屋,逾期未腾退并交回房屋,承租人已缴租金按照实际占用房屋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实际天数计算;在双方结清账目,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出租人将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13、租赁期满且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的,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优先承租。

   十、出租人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对承租方依法经营活动予以监督,对承租人经营期间的政府、媒体、消费者的通报批评,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但不干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正常的菜市场经营工作。

2、出租方为繁荣菜市场、保障菜市场的公益性、积极为承租方争取国家、省、市菜市场政策扶持资金及各类菜市场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支持承租方创建标准化示范菜市场。

十一、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0日内返还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房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清偿其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二、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不得署名)向出租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竞买人须将疑问的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1669690600@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部,联系电话***

2、出租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三、质疑、异议期及方式

竞买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质疑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997193811@qq.com

联系电话***

十四、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出租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交易服务费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违规经营,且在接到出租人或相关管理部门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或造成媒体曝光等恶劣影响的;

(4)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出现被相关管理部门查处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5)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6)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7)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整理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十六、交易服务费

承租人按年度成交租金的1.6%向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蚌埠恒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公司组织的航华苑菜市场经营权公开竞价项目(BB2022CQJ065)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2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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