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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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2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关于对南航集团**南云东街**号棚架 第二次公开招租的公告 一、招租单位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单位”) 二、招租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南云东街**号棚架项目 (二)项目编号:CZ-****-BDC**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南云东街**号棚 |
关键词: | 街 |
关于对南航集团广州南云东街40号棚架
第二次公开招租的公告
一、招租单位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单位”)
二、招租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云东街40号棚架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22-BDC05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云东街40号棚架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南云东街40号,共1层,其中棚架面积1885㎡,空地面积3850㎡,无产权证,权属人为南航集团。因原租赁协议已到期,现对该项目进行整体招租。
三、出租用途
该项目可用于物流/仓储/停车。
四、租期及租金
(一)租期
租赁期为三年,起租日按双方签订不动产租赁协议具体约定(起租日不晚于2022年8月1日)。
*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法令、政策变动、企业主管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要求、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及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等特殊原因,导致出租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出租方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可以提前终止或变更租赁协议,全部或部分收回租赁协议项下的不动产,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金
1.招租单位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项目租金进行评估,并以最终备案评估价为基础设定招租底价。有效的最高年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的首年租金价格,自次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招租底价及具体报价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点。
2.不设免租期。政策性租金减免按《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及南航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租金支付
租金 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应于 每季度 的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当 季度 全部租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合格承租方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3.单位负责人***
*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被列入南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加。
六、报价文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
1.报价书(法人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需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的,需加盖公章);
5.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
七、报价方式
1.招租底价:详见《招租底价一览表》。
招租底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租赁面积(m2) |
年租金底价(人民币元/年) |
每年租金递增率 |
南云东街40号棚架 |
棚架面积:1885㎡空地面积:3850㎡ |
1486080 |
3% |
2.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不少于 90 个日历日,报价书(模版)见附件1。
3.意向承租方需按年租金进行报价,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该项目年租金底价。若所报年租金价格低于该项目年租金底价,则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5.正式承租方的确认方法:
a.所有有效年租金报价中,若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为原承租方的,则其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
b.年租金报价最高者非原承租方的将被视为候选承租方:
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并按照本招租公告要求报送《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复函》(模版见附件2,加盖公章),则原承租方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本项目最高年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首年租金价格;
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候选承租方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本项目最高年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首年租金价格。
6.确定正式承租方后,招租单位将与其签订不动产租赁协议,协议模版见附件3。
7.不动产租赁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 3 个月的租金标准金额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当租赁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时,出租方确认无误后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八、报价时间及要求
1.报价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8日17:00止。
2.请承租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本公告第六点)密封后送交到招租单位。
九、报价文件送交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于2022年7月18日17:00之前,将密封好并加盖公章的文件送至南航大厦3116室(地铁站白云公园B出口)。
联系人***
监督人:刘先生 020-86113880
十、其他相关事宜
1.租赁价格为含税价格;
2.任何涉及的税费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3.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方愿按照最高年租金报价继续承租,并在2022年7月22日17:00之前将《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复函》(加盖公章)报送至招租单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4.租赁不动产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以及违法经营活动;
5.承租方不得在租赁不动产内开展危害安全业务,包括危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违禁品的加工、仓储及运输等;
6.未经招租单位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擅自搭建违章建筑;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租赁物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8.若报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数据,或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后拒绝履行承诺,将视情节轻重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9.在特殊情况下,招租单位保留在确定正式承租方之前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招租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并且无义务向意向承租方解释原因。
附件:1.报价书(模版)
2.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征询函及复函(模版)
3.不动产租赁协议(模版)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