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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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0 |
招标代理: |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惠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三净水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由*****区发展与改革局以(**发改函〔****〕**号)批准,招标人为:*****区人民政府三和街道办事处。经批准,采用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OT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
关键词: | 水厂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城区第三净水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惠阳发改函〔2022〕45号)批准,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三和街道办事处。经批准,采用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OT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阳城区第三净水厂特许经营项目
2.2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三和街道办事处
2.3项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红花寨片区的将军东路与御和南路交界处
2.4项目概况:惠阳城区第三净水厂项目按照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分期进行投资建设。本项目首期按照5.0万m³/d规模建设,远期总规模按20万m³/d控制。考虑为未来秋长片区产业发展预留空间,预留远期足够的发展用地,净水厂远期规模按20万m³/d控制;进水泵站一座,泵站土建按远期规模设计,规模10.0万m³/d,设备可分期配置;净水厂配套进出水主管,管径为DN1220~DN1800,总管长约为3.2km。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污水量增长,适时地由乙方及项目公司开展远期工程的前期工作,远期工程的投资及建设方案、污水处理服务费需报区政府审定通过后实施。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象岭片区、秋长岭湖片区、红花寨片区、三和南部片区,服务面积大约为21.5平方公里,其中,象岭智慧产业园约占10.5平方公里。本项目出水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三者较严值,其中 CODcr、NH3-N、TP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 .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标准
序号 |
工程名称 |
BOD5 |
COD |
SS |
TN |
NH3-N |
TP |
粪大肠菌群 |
1 |
惠阳城区第三净水厂 |
10 |
30 |
10 |
15 |
1.5 |
0.3 |
≤103个/L |
2.5招标范围: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惠阳城区第三净水厂)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并在合作期满后向招标人无偿移交本项目。
2.6项目投资:本项目首期投资约为30782.44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22433.60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
2.7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维期28年;运维期开始后纳入的新建工程运维移交日期与本项目起始设施运维移交日期一致。
2.8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和资质:
3.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
3.2.3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
3.2.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的勘察设计方、施工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银行存款证明,要求如下:
①同一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
②不同银行存款证明文件的存款金额截止时间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
③投标人所提供的存款证明文件中的存款金额截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总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以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投资人,承担项目投融资任务。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交易员、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主办方实施。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三和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项目名称 | 惠阳城区第三净水厂特许经营项目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惠阳〔2022〕0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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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2-06-28 18:0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2-07-20 09: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07-07 17:0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07-08 17:0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07-20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2-07-20 09:30:00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2-07-20 09:0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2-07-20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7-20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惠阳分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2-07-20 09:30:00 | 评标地点 | 2号评标室(惠阳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