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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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岐黄养生保健之中医理疗惠社区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 |
关键词: | 街 |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2022年“民生微实事”项目杏林岐黄养生保健之中医理疗惠社区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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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 2022年 6月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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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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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杏林岐黄养生保健之中医理疗惠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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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解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匮乏及亚健康人群越来越多的问题。设点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按摩、艾灸服务6场;在社区活动室或社区指定地点,根据居民需求为居民进行中医按摩、无烟艾灸服务。每场不少于3小时,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每场15人,预计服务90人次。 |
项目预算金额:212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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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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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6月28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