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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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七一”特别防护期间辖区 专项维稳防控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七一”特别防护期间辖区专项 |
关键词: | 政府 |
关于政府购买“七一”特别防护期间辖区
专项维稳防控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七一”特别防护期间辖区专项维稳防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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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广东蓝水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直接采购方式,确定广东蓝水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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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蓝水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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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6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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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人员配置 1. 安保人员,必须有保安上岗证。不得随意聘请无证的安保人员。 2. 安保人员不得有犯罪纪录或不良嗜好。 3. 安保人员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精通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文明执勤。 4. 配备28名左右安保人员。 二、 服务期限和要求: 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5天。 2. 服务要求:根据上级有关做好“七一”特别防护期间稳控工作要求,对服务范围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等安保工作,确保辖区和谐稳定,保证维稳工作更好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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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治理办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2年6月2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