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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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01 |
招标代理: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 |
关键词: | 路 |
|
*** | 涉及事项 |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
3.1 |
采购人 |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
3.2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
5.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 |
标前会议 |
不组织 |
12/13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
20 |
投标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22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接受 |
25 |
投标文件的大小 |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
26 |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
无 |
3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8 |
定标方法 |
非评定分离 |
46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本项目分为(A包)及(B包)两个包,(A包)和(B包)总计财政预算为1864万(最终金额以财政核拨为准)。
本项目划分及供应商投标要求:本项目共分为编号为A、B的两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投任意包号,1个包需要独立制作1份投标文件,并按所投包号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但每家供应商最多中一个包。
评标流程:本项目根据预算金额从大到小,按照A包、B包的顺序分包逐一进行评标,即A包评审结束后,再依次进行B包的评审。
中标原则:本项目有两个包,每个包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该包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必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该包号作废标处理。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各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中一个包:例如甲供应商同时投标两个包,通过综合评分,甲供应商在A包评审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甲供应商为A包中标候选人。那么,根据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甲供应商不得参与B包的评审,并按照符合性审查表中第13条“本项目分A、B 共2个包,依次评标。可兼投,不可兼中,已中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后续包组的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作投标无效处理。
某个包因质疑等事项改变中标结果的,不影响其他包的中标结果。即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果A包因质疑事项取消了甲供应商的中标资格,A包中标结果的改变不影响B包的中标结果。
本包组为A包,主要负责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市政工程-施工围挡(Ⅱ标段)的围挡工作。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财政预算限额 (万元) |
1 |
|
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市政工程-施工围挡(A包) |
装配式钢结构围挡类型A型7871米;装配式钢结构围挡类型A型(可视)2167米 |
981 |
拟建坪西路(水头-新大段)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水头片区和南澳新大片区,道路线位大致呈南北走向,设计起点接现状坪西一级公路,沿线与海滨路、葵南路、新大路相交,终点接现状新东路,全长约4012.721m,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车速60km/h,其中起点至福华德电厂段(K0+000至K1+500)路基段按双向六车道、路幅宽度29.5米,桥梁段道路宽26.5米;福华德电厂至新东路段(K1+500至K4+012.7)按“主线6车道+辅道4车道”复合断面设计,路幅宽约61.5m。同时项目还包括辅道连接线(原新大路)1.58公里,其中北段连接线长约0.81公里、红线宽25m,南段连接线长约0.77公里、红线宽25m,辅道连接线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车速40km/h。项目投资估算为173000万元。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1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_944天(具体以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市政工程实际工期为准)。 |
2 |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四、服务内容(二)人员要求★号条款的响应情况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服务要求
1.1包含(但不限于)围挡、斜撑、围挡基础、日常维护、围挡和基础安装及拆除等相关工作。
1.2不包含围挡广告喷绘、喷淋系统、照明设施。
1.3本工程现场可能存在多次拆装,投标时一并考虑不予单独计价。
(二)人员要求
项目需求人员一览表
序号 |
★人员类型 |
★数量(人) |
可偏离条件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 (1)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有围挡制作安装方面工作经验。 |
全面统筹项目实施情况 |
2 |
团队成员 |
5 |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担任副省级城市(或以上)施工围挡采购或安装项目技术负责人*** (3)具有安全员证书; |
*** |
(三)投入设施要求
围挡按照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市政工程施工图纸、《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试行)》(2017年11月)实施,围挡须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深建质安〔2017〕264号)、《大鹏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深鹏城建〔2017〕1605号)等文件要求。企业具有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的施工围挡加工、制造厂房,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其他要求
1.围挡制安、拆除等工作要满足安全要求,负责围挡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2.围挡实施工作量,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分批进场。
3.建设单位下达需求单后5日内进场安装,10日内完成安装。
4.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等安全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_944天(具体以坪西路(水头-新大段)市政工程实际工期为准)。
(二)服务地点: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进行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分两次全部扣回,工程进度完成至30%时扣回预付款的50%,工程进度完成至60%时扣回预付款的50%。
(2)服务费按月申报,围挡安装完成,符合要求后支付至相应工程量服务费的60%,全部围挡拆除,清理干净后支付至相应服务费的90%,剩余价款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3)最终结算按实结算,但不超过合同价。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占中标价的5%.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六)履约验收:
6.1本项目围挡分批安装,每批次安装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对安装数量、质量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报告。
6.2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依据。
(七)违约责任
7.1因围挡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处罚10万元;
7.2围挡未按期安装完成,每推迟一天,处罚违约金2000元。
7.3围挡材质不符合要求,拒绝更换的,处罚违约金1万元。
7.4围挡按照不符合要求,拒绝整改的,处罚违约金1万元。
7.5围挡破损,不及时更换的,处罚违约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