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 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要求、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 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5-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第十三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
账户名称: 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37001617001050002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