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二级院系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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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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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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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平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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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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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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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6月27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6月27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8:30—2022年7月1日9:3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缴纳地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于学院财务室(办公楼103)报名时间内缴纳。
3.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在报名时间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响应文件投递起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日9:30—2022年7月1日9:50;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办公楼211。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7月1日9:50。
(六)联系办法: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单位,必须派本单位代表在指定时间到达磋商现场。
(七)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和投标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前来投标的授权代表,近14天需无中高风险区的旅居史,并提供开标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出示行程码、渝康码或健康码。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