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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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13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区职教中心在职在编教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电子招投标****年**月**日电子招投标**:**(**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FCGFY-******** 项目名称:****年区职教中 |
项目概况
2022年区职教中心在职在编教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电子招投标2022年07月13日电子招投标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FCGFY-20220622
项目名称:2022年区职教中心在职在编教职工疗休养项目
预算金额(元):772500
最高限价(元):77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电子招投标2022年区职教中心在职在编教职工疗休养项目
数量:电子招投标不限
预算金额(元):电子招投标77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2022年区职教中心在职在编教职工(309人)疗休养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电子招投标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方全部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电子招投标平台
方式:3.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配置岗位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电子招投标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招投标平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3日电子招投标09:00
开标地点(网址):电子招投标平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杭州市富阳区恩波大道800号东海石油大厦北楼10楼)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电子招投标(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电子招投标(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6.特别提醒:因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较大修改,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电子招投标称:杭州市富阳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电子招投标址:富春街道百川街100号
传电子招投标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电子招投标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电子招投标址:杭州市富阳区恩波大道800号东海石油大厦北楼10楼
传电子招投标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电子招投标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地电子招投标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2号
传电子招投标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