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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6.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23
截止日期:2022.07.20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招标条件 *.* 项目名称:*****镇乡村**示范项目—乡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业主:*****镇人民政府 *.* 项目批准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号。 *.* 项目代码:****-******-**-**-****** *.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1.2 项目业主: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21〕86号。

1.5 项目代码:2102-440282-04-01-863742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当地财政资金

1.7 招标人: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期限、质量标准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湖口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湖口镇X341、Y461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新迳村、矿石村村道巷道硬化、完善周边基础设施等补短板建设(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 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仅为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150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测绘部分:提供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1:500地形测量图。

(2)设计部分:

(2.1)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2)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仅作为限额设计控制用));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 总工期共20 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及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其中:

(1)测绘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测绘成果文件。

(2)初步方案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成果;

(3)施工图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文件及提交施工图正式成果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备注:总工期不包含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时间。

2.3.2 质量标准: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提交审图合格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4)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注:投标人如不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则待中标后必须在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下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来完成测绘工作。测绘资质要求为丙级或以上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3.2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3.5 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6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 6 月 23 日 20 时 00分至2022年 6  月 30 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2年  6月 30 日24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年 7月  10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年  7 月  10 日16时30分至2022年 7  月 13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19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19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19 日0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年 7  月  20 日09时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年  7 月  20 日08时30分至2022年 7  月  20  日09时30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

开标时间

 2022年  7 月 20 日0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招标人: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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