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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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地址:***三角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罗桃媚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四 |
关键词: | 市政 工程招标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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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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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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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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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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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山市产业平台(三角园)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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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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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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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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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部产业园(三角片区)核心工厂区市政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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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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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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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中山北部产业园(三角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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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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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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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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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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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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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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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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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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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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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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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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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所界定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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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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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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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123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
计划开工及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日期,投标人可根据计划工期按实际情况编排进度计划,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必须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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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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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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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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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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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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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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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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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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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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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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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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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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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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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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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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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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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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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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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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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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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不接受其他方式提问。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作出确认回复。 |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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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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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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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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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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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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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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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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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关键性部分工作不允许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确因总包单位不具备某项专业资质时,可分包给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该分包工程及其承包单位须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备案;若高压电力工程需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且须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备案,电力企业还另须在中山市供电局备案。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具备分包专业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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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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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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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
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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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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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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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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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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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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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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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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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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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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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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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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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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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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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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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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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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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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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人民币18万元
(工程造价的2%,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或 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
提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在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 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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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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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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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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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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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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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标、基本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经济标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投标人须采用数字证书对经济标进行加密上传,即视为对经济标进行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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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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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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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网上递交下列文件:
1、资格标电子标书
2、经济标电子标书
3、基本资料电子标书
经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数字证书加密后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自行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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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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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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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部投标文件均应制作成电子文件。资格标、基本资料投标文件中需要盖章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或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手签后扫描成电子文档。
2、经济标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投标人须采用数字证书对经济标进行加密上传,即视为对经济标进行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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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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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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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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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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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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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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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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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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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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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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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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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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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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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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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和工程施工类专家各至少一名。
(其中园林绿化工程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1/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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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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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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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平均值法。
√两次平均值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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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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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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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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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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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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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不得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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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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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
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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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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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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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否决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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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投标报价上限值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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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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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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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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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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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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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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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均须由总公司盖章,不允许盖分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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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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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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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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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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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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