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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6.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23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招标条件 *.* 项目名称:***乡村**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 *.* 项目业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项目批准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号。 *.* 项目代码:****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南雄市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2022〕4号。
1.5 项目代码:2201-440282-04-01-28121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本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100%。
1.7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雄市黄坑镇、湖口镇、乌迳镇、主田镇等14个镇街,其中一期的建设地点为坪田镇老龙大禾仂、水口镇横塘丝茅岭、邓坊镇村板栗场、古市镇老虎头、珠玑镇虎岗头。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期启动5个烤房群建设(坪田镇老龙村50座、水口镇篛过村50座、邓坊镇马战村50座、古市镇溪口村50座、珠玑镇塘东村35座),共235座烤房(其中10座为空气源热泵烤房)。建设内容包括烤房,值班室,工作棚,地磅,室外场地硬化,照明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7890平方米(坪田镇老龙村1579平方米、水口镇篛过村1751平方米、邓坊镇马战村1573平方米、古市镇溪口村1743平方米、珠玑镇塘东村1235平方米)。
2.1.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一期概算总投资为2717.4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为2339.25万元,预备费为79.15万元。
2.1.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柒角伍分(¥396792.75元);监理服务费投标取费费率为1.696%。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服务期限
2.3.1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3.投标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等)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3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2
南雄市建筑设计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
3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
4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6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招标人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原件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有关条款)。
6.4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5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部门:工程交易股
电话:***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23日17时00分至 2022年6月30日 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2年6月30日24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年7月5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年7月5日16 时 30 分至2022年7月8日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 0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5日09时  30 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年7月15日09 时 00 分至 2022年7月15日 09 时 30 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
开标时间
  2022年7月15日 09 时 30 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
备注
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和企业入库、网上报名、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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