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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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创建食安城* 共建美好家园”社区食品安全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创建食安城* 共建 |
关键词: | 政府 食品 |
关于政府购买“创建食安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社区食品安全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创建食安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社区食品安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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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开展不低于2次/月的信息推送活动,改变社区居民的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提升居民的关注食品安全意识; 2.开展覆盖社区居民的宣传活动1场,向社区居民宣传推介食品安全知识、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风险食品辨别知识、营养均衡膳食搭配。预计服务时间2.5小时,预计服务人数200人次; 3.组建一支不低于5人的志愿者队伍,邀请专业食品安全讲师为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者对食品安全认知能力培训,预计服务时间2小时,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志愿服务; 4.开展不低于50个/次的现场检测检验,预计每场服务时间2小时,共5场。预计每场服务人数50人次,合计250人; 5.开展亲子食品安全工作坊参访企业1场,25对亲子(一大一小),预计从出发到参观企业时长约4小时,预计服务人数50人次。 服务要求: 1)服务人次不少于500人次; 2)服务满意度平均分不低于4分(以满意度问卷结果为准)。 |
项目预算金额:536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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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东周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