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西路及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江南西路及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2-1349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 0时0分~2022年7月13日 15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3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9.01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1.4.3 条。 3.2、国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 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3)。 3.7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最多只接受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即 1 家设计单位, 1 家勘察单位。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 15时0分 - 2022年7月13日 17时0分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3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13日 15时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 14时45分 - 2022年7月13日 15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1开标室(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