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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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垃圾分类处理,创建美丽社区 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处理,创建美丽社区 实施购 |
关键词: | 政府 |
关于政府购买垃圾分类处理,创建美丽社区
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处理,创建美丽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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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光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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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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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461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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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承诺: 希望通过本项目提升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的意识、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并将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打造一个美丽环保的社区。 1、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2场,一方面提升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视,另一方面招募项目成员了解我们的项目,每场服务人数100人; 2、开展“垃圾分类达人”知识竞赛2场,旨在强化居民的垃圾分类知识,每场服务人数100人; 3、开展环保“袋”回家活动2场,提升居民对环保的意识,每场服务人数50人。 承诺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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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东周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