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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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04 |
招标代理: |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农业农村局“**花猪” 品牌宣传推广及营销服务项目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花猪” 品牌宣传推广及营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部(***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栋****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关键词: | 农业 |
项目概况 “宁乡花猪” 品牌宣传推广及营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04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广告服务 | “宁乡花猪 ”品牌宣传推广及营销服务项目 | 宁乡花猪宣传视频包括视频制作、视频发布、新媒体直播 | 1 | 项 | 520000 | 520000 |
1.2.1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22-08
1.2.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或者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或者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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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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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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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