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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同富裕工业区10-1号物业招租项目(第二次)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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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2.06.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22
截止日期:2022.07.01
招标代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库坑中心股份**公司同**工业区**-*号 物业招租项目(第二次) 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LHJY***********) 我公司受***库坑中心股份**公司委托,就***库坑中心股份**公司同**工业区**-*号物业招租项目(第二次),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欢迎有意参加的竞投人到我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同富裕工业区10-1号

物业招租项目(第二次)

 

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LHJY20220105011)

 

我公司受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就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同富裕工业区10-1号物业招租项目(第二次),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欢迎有意参加的竞投人到我公司现场报名,并于报名审查通过后参加该项目的网络竞价。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HJY20220105011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富坑社区同富裕工业区10-1号

 

公告时间

 

2022年6月22日至 2022年7月1日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况

 

该项目包括工业厂房(实为铁皮厂房)及空地,铁皮厂房及空地面积共为3150平方米,其中铁皮厂房面积共为2401.35平方米,可利用空地面积为748.65平方米(若承租人对计租面积有异议,以出租方委托的测绘单位测绘的数据为准)。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目前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该物业无法提供主体结构验收及主体消防等相关证明。

 

出租用途

 

工业厂房

 

计算租金面积

 

3150平方米

 

出租期限

 

5年

 

免租期限

 

 

租赁押金

 

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租金底价(人民币)

 

人民币 22元/平方米?月(含税)。前三年租金不变,租金自第四年递增10%,即第四年、第五年租金相同(含税)。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目前原承租方仍在使用中。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本项目已经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观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网络竞价(多轮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公示5日,可直接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底价)。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股份合作公司降低交易条件重新申报交易。重新申报交易时,涉及改变原租赁方案内容的,应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2.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意向承租方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2.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欠租、欠薪记录。

 

2.3本项目意向承租方不得为从事涉及粉尘、造纸行业、氨行业、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锂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也不属于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

 

2.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本项目承租对象应为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法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法人、重点建设或引进的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包括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独角兽企业及准独角兽企业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法人。

 

2.5承租方不得为创客以外的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3.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公章);

 

3.2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需显示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风险提示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3.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需显示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内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内容和查询时间,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并加盖公章];

 

3.4承诺函(需按要求承诺,承诺内容见附件模板,并加盖公章);

 

3.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核原件);

 

3.6提供能证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公章);

 

3.7《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表》(需现场填写,建议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携带公司公章)。

 

4.报名的方式和时间

 

4.1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携带报名资料,至我公司填写《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4.2受理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4.3 受理报名地点: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7栋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1106室。

 

4.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我公司不予受理。

 

5.报名人资格审查

 

5.1 资格审查方式:本交易实施机构进行资格初审、出租方进行正式资格审查。即报名人按照本公告第2条、第3条规定提交报名文件,经审查合格并由出租方审查通过,报名人方可获得竞投资格。竞投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

 

5.2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3 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本交易实施机构将报名人情况及初审情况抄送出租方,由出租方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正式审查。

 

6.交易保证金交纳

 

6.1有意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竞标人,必须在2022年7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 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LHJY20220105011)交易保证金”;

 

6.2以企业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6.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6.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2766101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8.一般提示事项

 

8.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8.2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8.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分租,若承租方擅自将物业转租、分租,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不予退还,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

 

8.4本物业项目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5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8.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8.7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8.8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8.9该物业配备一台80千瓦变压器,承租方自行承担该物业因经营需要实施申请及改造用电扩容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且须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通过供电局验收办结相关手续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10如本物业在租赁期间内,需进行开发利用或政府、开发商拟对本物业进行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升级改造等形式的开发利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风险提示事项

 

9.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1.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

 

9.1.3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9.1.4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9.1.5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9.1.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9.2本物业无法提供主体结构验收、主体消防等证明。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9.3承租方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5承租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承租人资格或获得承租资格后不按要求履约,查证属实的,除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将被记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的物业招租活动。

 

9.6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出租方给予原承租方搬迁期(搬迁期为2个月),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可选择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或新承租方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但出租方只负责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外,不承担其它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10.交易服务费

 

10.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按最终成交价计算,为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由成交人支付;

 

10.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我公司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11.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12.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深圳市库坑中心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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