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C2022062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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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2.06.21 |
截止日期: | 2022.07.01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储运经营中心 焦油渣等危险废物竞价销售*场公告 场次号:************* 卖方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储运经营中心 竞价模式:公开竞价(延时) 延时机制:*分钟/次 最少开拍人数:* 最大延时时长:****分钟 可参与人员:企业用户 买方收费:*.*% 中标人数: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 焦油渣等危险废物竞价销售市场公告
场次号:C202206210014竞价模式:公开竞价(延时)
延时机制:3分钟/次
最少开拍人数:0
最大延时时长:1440分钟
可参与人员:企业用户
买方收费:0.8%
中标人数:1
仓库名称:看货地址详见公告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看货时间:2022年06月21日-2022年06月29日
看货地址:
看货报名截止日期:2022-06-29 11:00
注:报名后才能看货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定于2022年7月1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dllg56.com)进行焦油渣等危险废物的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 数量 (吨) |
起拍 单价 (元/吨) (含税) |
起拍总额(元) |
危废 代码 |
1 |
焦油渣——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57.5 |
113000 |
HW11 252-005-11 |
2 |
废催化剂——能源管控中心(能源管控一发电) |
120 |
1130 |
135600 |
772-007-50 |
3 |
分子筛——能源管控中心(能源管控一燃气) |
20 |
0.1 |
2 |
900-041-49 |
4 |
废弃包装物(塑料油桶) |
200个 |
0.1 |
200 |
900-041-49 |
注:
1、销售价格信息:本次销售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13%。
2、数量情况:本次销售的危险废物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销售周期内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3、质量情况:本次销售的危险废物品质以现场实物为准,因它们为废旧物资,且在销售周期内陆续产生,物权单位不做质量保证,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处理质量异议。各竞价客户可在竞价截止日期前进行现场实物检测,所需费用由竞价单位自理。
4、依据:以鞍钢股份质检计量中心或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出具的《汽车衡计量单》的计量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销售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6、本次公告的资源按项进行竞价销售,全部采用延时竞价。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2年6月29日下午15:00时报名截止;公告日-2022年6月29日11:00(工作日8:00-15:00,节假日除外)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依据自愿报名情况组织看样。
2、竞价时间:2022年7月1日14:00-15:00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
2、竞买人资质要求:
(1)本次销售的危险废物属于计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再生资源,竞价客户必须具备销售周期内有效的、满足危险废物代码要求的、辽宁省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相关附页。
(2)竞价客户必须具备销售周期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单位与竞价单位不同,则需提供两者之间签订的运输协议。
(3)焦油渣的附加要求:一是竞价客户处置该项危废资质的取证年限超两年,企业年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10000吨/年。二是有近两年(2019-2021年)处置焦化企业产生的焦油渣业绩。
竞买人须于6月29日下午15:00前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到德邻智联,由德邻智联组织审核。(材料提交途径: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8号德邻陆港2楼 或将扫描原件发至电子邮箱***
(4)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与鞍钢集团公司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5)竞价成功客户自接到竞价成功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卖方订立书面合同。竞价成功单位若无故未签订合同的,中心将视其为恶意扰乱竞价秩序,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6)竞价成功客户需按照成交总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若计算金额不足5万元的,需按5万元交纳。竞价成功客户在交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本次合同的货款后,方可签订正式购销合同。若竞价成功客户未履行合同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单方面放弃合同,中心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7)物权单位负责与竞价成功客户签订保产协议、安全协议和环保协议。物权单位可提供机具,协助竞价成功客户提货。
(8)竞价成功客户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价成功客户承担。
(9)竞价成功客户必须在物权单位指定的提货现场提货。竞价成功客户在现场提货时,要有专人负责保产各项工作,必须按照中心和物权单位的安排及时提货(如无特殊情况,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货)。若无故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考核其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若其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考核,则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一年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销售的竞价资格。
(10)竞价成功客户在鞍钢厂区内装卸车、提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鞍钢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协议所发生的事故一律由竞价成功客户负责,鞍钢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成功客户要严格执行鞍钢保卫部物资持出的有关规定。
3、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向电商平台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5万元(交款日期:至2022年6月29日下午15:0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智联(鞍山)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 30206886000019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8%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
4、销售价格为现款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不收取承兑汇票。
5、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买人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视货值另行确定),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7、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储运经营中心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