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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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征兵宣传车进社区宣传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征兵宣传车进社区宣传服务 实施 |
关键词: | 宣传车 政府 街 |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征兵宣传车进社区宣传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征兵宣传车进社区宣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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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安排2台宣传车,进入光明辖区56个城中村开展巡回播放征兵宣传片。 (二)展播时限要求,进入社区的每个城中村(小区)进行滚动播放宣传片,每天2台车,分别进入6个社区连续流动播放3天,每天6小时。 (三)对城中村(小区)播放征兵宣传片时必须拍照记录,采集照片包含小区牌坊的照片、播放征兵宣传片时的照片、现场居民观看影片的照片等。 |
项目预算金额: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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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人民武装部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29099393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 年6月2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