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 )等相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受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就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恒大时尚慧谷大厦(东区)4号楼出租(发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恒大时尚慧谷大厦(东区)4号楼出租(发包)项目 2. 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 |
该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恒大时尚慧谷4号楼 |
项目状况 |
该物业总建筑面积合计19763.2平方米,共15层,整栋为产业研发用房,公共部分为精装,套内毛坯。 |
计算租金面积 |
19763.2平方米 |
资产概况 |
该物业已签订回迁物业交付确认书,属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权属不存在争议。该物业已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可投入使用,具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消防验收证明文件,房地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出租用途 |
产业研发用房 |
租金底价 |
月租金底价为人民币44元/平方米/月(含税,不包含物业管理费) |
租金的递增 |
第四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第六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第八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到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出租期限 |
9年4个月 |
免租期 |
4个月 |
物业管理费 |
7.8元/平方米/月(由该物业所在园区物业公司收取) |
履约保证金 |
3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
空置状态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在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分租,并须在出租方处备案,分租租赁期不得超过与出租方约定的租赁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
不允许联合承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3.2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 ),投标人应为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法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法人、重点建设或引进的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包括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独角兽企业及准独角兽企业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法人。 3.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 ),投标人不得为创客以外的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至本交易实施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4.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1106室。 5.交易保证金交纳 5.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元整(¥2,000,000)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5.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LHJY20220104011)龙华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谈判应答方自身对公账户。 5.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户 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32766101 5.5 中标后中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公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退还。 5.6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22年7月1日14时30分,本交易实施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15时0分,地点为: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第五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6.4 开标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11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第五标室。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8.交易服务费 8.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2中标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中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8.3交易服务费的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9.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lhxq.szzfcg.cn/(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10.联系方式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司龙华分公司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深圳市龙华上横朗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100 电 话:***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202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