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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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概要信息】CQW**********国有产权标的名称********公园南门第**、**卡商铺租赁使用权;起始价*****元;增价幅度****元;保证金****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无报价 基本信息 公告编 |
关键词: | 租赁 公园 |
【概要信息】CQW2022022013国有产权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中山公园南门第18、19卡商铺租赁使用权;起始价90000元;增价幅度1800元;保证金750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07-04 16:0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2-07-07 10:00
无报价
公告编号 | CQW〔2022〕022号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07-04 16:00 |
标的编号 | CQW2022022013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2-07-05 09:00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2-07-07 10:00 | ||
标的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中山公园南门第18、19卡商铺租赁使用权 | ||
标的概况 | 面积约25㎡,租期3年;权属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纳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3个月月租金,合同期满后不计息返还;本物业不设装修期;竞得人须严格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和规则,守法经营,不得经营餐饮业、影响公园环境卫生的服务业、加工业和产生噪音的娱乐业;经营期内须做好门前三包工作,铺位楼顶、外墙和周边通道属公园所有,竞得人不得占用、占道经营;租赁物业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竞买申请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含无产权证的潜在风险);租赁期内须按时缴纳水电、网络电视、垃圾污水清理费等相关杂费;租赁期内,负责物业日常维护修缮费用及定时对物业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因本物业需修整,因此本物业租赁合同自2022年8月1日签订,有意向者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慎重投标。 | ||
组织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 委托方 | 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交易类型 | 房屋商铺 | 所属区域 | 1 |
保证金 | 7500元 | 起始价 | 90000元 |
增价幅度 | 1800元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序号 | 竞拍号 | 报价 | 报价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