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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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关于政府购买白花社区“志愿先锋行,垃圾分类我先行”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志愿先锋行,垃圾分类我 |
关键词: | 政府 |
关于政府购买白花社区“志愿先锋行,垃圾分类我先行”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志愿先锋行,垃圾分类我先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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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晨曦社工服务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光明区晨曦社工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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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晨曦社工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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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503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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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1.项目宣传暨志愿者招募活动1场。通过设置垃圾分类小游戏、发放宣传册,社工带头分类,发出倡议、向居民宣传相关知识,招募社区志愿者,为该项目提供人员基础。 2.垃圾分类小课堂1节。邀请专业人士,招募社区居民、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学习,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组成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3.垃圾分类基地参观1场,组织社区居民、志愿者到垃圾分类基地参观,学习日常垃圾分类的知识,并了解垃圾分类后的处理情况,更深刻的明白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4.垃圾分类上门宣传活动1场。在社工的带领下,志愿者队伍分小区挨家挨户上门发放宣传册并宣传相关垃圾分类知识。 5.环保齐动手2场。通过邀请老师教授居民如何废物利用,让居民了解到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从源头抓起。 服务承诺: 1.我机构承诺服务在项目合同期内按时完成; 2.我机构承诺,服务中会严格按照项目书及合同中的履行; 3.我机构承诺,因我方原因造成执行问题,我方会及时沟通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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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白花社区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