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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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12 |
招标代理: | 浙江欣斯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路 |
项目概况
剑门港河道交通桥(金清新闸配套工程)重建工程(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台财采确[2022]1493-1号
项目名称:剑门港河道交通桥(金清新闸配套工程)重建工程(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87749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剑门港河道交通桥(金清新闸配套工程)重建工程(重新招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剑门港河道改造交通桥,位于路桥区金清镇黄琅村,为一座2跨简支梁桥,全长28.44m,建于1991年(1992年完工),该桥为金清新闸工程运行及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已达设计使用年限,由于建成时间长且车辆通行频繁,桥梁损伤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鉴定已是四类桥(危桥),须进行重建。
同意拆除老桥并在老桥桥位处新建桥梁的方案,新建桥梁跨径与老桥一致也采用13+13米配跨,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空心板结构,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体详见附录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政采云平台关联联合体成员公司,未在政采云平台关联联合体成员公司的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综合水利设施调控中心
地 址:椒江区白云山西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斯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6.16重新招标)剑门港河道交通桥(金清新闸配套工程)重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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