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石围社区维修保养电动巡逻车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由于社区电动巡逻车使用频繁,我社区在近期日常使用中发现社区12部电动巡逻车出现不同程度的故障,妨碍日常工作开展。为保证相关车辆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出行,我社区拟对以上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项目预算金额:41,811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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