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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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12 |
招标代理: |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大街改造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街改造升级工程 二、项目编号:HS****CG*** |
关键词: | 街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区新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中山市东区新安大街改造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区新安大街改造升级工程
二、项目编号:HS2022CG015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834307.69元(含税)元;投标价不得高于投标上限价:1834307.69*90%=1650876.92元(含税);投标价不得低于投标警戒值:1834307.69*80%=1467446.15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不得低于人民币99393.65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数量:1宗;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一个月或 2021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8日下午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下午15 : 0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下午15:00分;
九、投标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十二、采购单位:中山市东区新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 址:中山市新村大街新村市场(新华街)东侧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