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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6.2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设计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06.21
截止日期:2022.07.14
招标代理: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大沥镇****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大沥镇****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大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以沥府办复【****〕***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
关键词: 设计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以沥府办复【2022〕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与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项目总投资29432.97万元,内容包括大沥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该项目涉及大沥镇老旧小区共计6139户,改造建筑面积约62.5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翻新、给排水系统改造、三线整治、智感安防、燃气改造、路面改造、屋面改造等。

2.3服务周期:初步设计与方案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与方案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与方案设计文件,提供招标人因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做好报批报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依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对现有招标范围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对招标范围内的外立面翻新、给排水系统改造、智感安防、路面改造、屋面改造,小区公共空间及设施改造等进行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对老旧小区房屋安全进行初步评估,对需要改造的小区以及业主搭建的构筑物进行外立面测量,进一步编制符合招标人深度要求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文件,并按相关规范提供和上述工作相关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EPC+O招标配合服务、EPC+O实施期间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运营管理、项目市场定位策划,营收测算等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796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且编制的概算文件须满足下一阶段预算文件编制的需要及相关财政部门审批的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财政部门审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中的任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 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一室(开标212室)(地址:***

7.3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

邮编:528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5282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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